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兰州新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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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兰州新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兰州新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兰州新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

甘肃省兰州新区上川镇苗联村

兰州新区石化 (略)

甘肃创新 (略)

项目占地面积为*m2。项目新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Ⅱ类场)一座,总库容为*m3,有效库容*m3,服务年限10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填埋库区、防渗工程、渗滤液收集系统、绿化带以及其他附属设施。服务对象为 (略) 有机硅一体化项目所产生的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硅石清洗泥渣、废石墨电极、冶炼硅渣、废耐火材料、脱硫石膏、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共计*t/a。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施工期: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施工人员使用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洗漱污水泼洒抑尘,不外排。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封场覆土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建筑垃圾分类堆放,能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送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态:严格控制项目占地范围,加强水土流失治理。

运营期:废气:填埋作业区扬尘、卸料 (略) 扬尘采取填埋作业分区进行,及时碾压,场地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封闭,限速等措施;堆土场扬尘 (略) 苦盖,定期洒水抑尘措施,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填埋气通过竖向导气井无组织排放,填埋场周边设置绿化带,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废水:主要是渗滤液和生活污水。渗滤液经厂区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经絮凝沉淀预处理满足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高浓度废水纳管标准后由吸污车拉运至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职工使用防渗旱厕,粪污定期清掏用作绿化带施肥,少量洗漱污水泼洒抑尘,不外排。噪声: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保养维护,进场车辆限制车速等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的要求。固废: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运至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防渗: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对填埋区和渗滤液收集池等进行防渗处理,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地下水、土壤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工作。

封场期:服务期满后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封场,做好生态恢复、渗滤液处理、地下水监测等工作,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8日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兰州新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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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兰州新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

甘肃省兰州新区上川镇苗联村

兰州新区石化 (略)

甘肃创新 (略)

项目占地面积为*m2。项目新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Ⅱ类场)一座,总库容为*m3,有效库容*m3,服务年限10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填埋库区、防渗工程、渗滤液收集系统、绿化带以及其他附属设施。服务对象为 (略) 有机硅一体化项目所产生的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硅石清洗泥渣、废石墨电极、冶炼硅渣、废耐火材料、脱硫石膏、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共计*t/a。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施工期: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施工人员使用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洗漱污水泼洒抑尘,不外排。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封场覆土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建筑垃圾分类堆放,能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送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态:严格控制项目占地范围,加强水土流失治理。

运营期:废气:填埋作业区扬尘、卸料 (略) 扬尘采取填埋作业分区进行,及时碾压,场地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封闭,限速等措施;堆土场扬尘 (略) 苦盖,定期洒水抑尘措施,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填埋气通过竖向导气井无组织排放,填埋场周边设置绿化带,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废水:主要是渗滤液和生活污水。渗滤液经厂区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经絮凝沉淀预处理满足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高浓度废水纳管标准后由吸污车拉运至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职工使用防渗旱厕,粪污定期清掏用作绿化带施肥,少量洗漱污水泼洒抑尘,不外排。噪声: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保养维护,进场车辆限制车速等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的要求。固废: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运至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防渗: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对填埋区和渗滤液收集池等进行防渗处理,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地下水、土壤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工作。

封场期:服务期满后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封场,做好生态恢复、渗滤液处理、地下水监测等工作,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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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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