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福加德食品有限公司二期面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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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加福加德食品有限公司二期面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广东加福加德食品有限公司二期面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2024年6月17日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二期面粉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要区大湾镇村头村委会办公室西北侧800米

评价类别

报告表

环评单位

(略) (略)

建设规模(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占*元;总占地面积为*.73m2,建筑面积约*.3m2,主要建设一个*吨仓容的立筒仓区、一栋9层的制粉车间、一栋成品仓、一栋6层的办公及研发中心大楼,并同步建设消防泵房等辅助用房。项目主要从事小麦加工生产,年产面粉*吨,副产品(粗麸皮、细麸皮、次粉和标粉)*吨。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水:近期,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厂内绿化灌溉,不外排;远期,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排入大湾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废气:项目储粮库封闭,卸粮坑加盖密闭,小麦卸粮由坑内两侧设置的联排负压吸尘口收集卸料产生的粉尘,再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处理,最后呈无组织排放;小麦清理工段粉尘经密闭集尘系统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由DA001~DA021排气筒排放,制粉工段粉尘经密闭集尘系统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由DA022~DA045排气筒排放,后处理工段及副产品打包工段粉尘各产尘点经密闭集尘系统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由DA046~DA095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①分拣杂质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统一收集后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②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尘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外售给饲料厂用作原料综合利用;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④含油废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音: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及吸音处理,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加强设备维护检修,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

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近期,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表 1 城市绿化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回用于厂内绿化灌溉,不外排;远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大湾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两者较严值后排入大湾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有关规定。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广东加福加德食品有限公司二期面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2024年6月17日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二期面粉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要区大湾镇村头村委会办公室西北侧800米

评价类别

报告表

环评单位

(略) (略)

建设规模(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占*元;总占地面积为*.73m2,建筑面积约*.3m2,主要建设一个*吨仓容的立筒仓区、一栋9层的制粉车间、一栋成品仓、一栋6层的办公及研发中心大楼,并同步建设消防泵房等辅助用房。项目主要从事小麦加工生产,年产面粉*吨,副产品(粗麸皮、细麸皮、次粉和标粉)*吨。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水:近期,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厂内绿化灌溉,不外排;远期,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排入大湾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废气:项目储粮库封闭,卸粮坑加盖密闭,小麦卸粮由坑内两侧设置的联排负压吸尘口收集卸料产生的粉尘,再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处理,最后呈无组织排放;小麦清理工段粉尘经密闭集尘系统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由DA001~DA021排气筒排放,制粉工段粉尘经密闭集尘系统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由DA022~DA045排气筒排放,后处理工段及副产品打包工段粉尘各产尘点经密闭集尘系统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由DA046~DA095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①分拣杂质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统一收集后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②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尘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外售给饲料厂用作原料综合利用;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④含油废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音: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及吸音处理,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加强设备维护检修,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

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近期,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表 1 城市绿化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回用于厂内绿化灌溉,不外排;远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大湾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两者较严值后排入大湾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有关规定。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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