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清江浦区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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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清江浦区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经研究,现将2024年清江浦区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0日)。如对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 (略) 清江浦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略) 清江浦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



清江浦区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和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长效机制,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2个镇街、3个涉农街道办事处,33个行政村,农业人口12.*人,2024年项目计划总投资311.*元,财政奖补资金263.*元,村集体资金47.*元。全区核定申请立项的财政奖补项目共13个, (略) 10条,路灯项目1个。
二、工作程序
我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总体上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3月-4月)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通知》,要求各镇街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做好2024年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编制阶段(2024年5月)镇街组织各村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议定2024年建设项目和筹资筹劳标准,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后,报镇审核后报区级复核。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所有上报的项目逐一进行现场核实、核定,对不符合的项目进行核减。编制《清江浦区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略) 备案。

(三)项目实施阶段(2024年6月-8月)根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方案,按程序统一组织开展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设计方案进行统一招投标,各镇街负责包括项目施工、标志牌制作、监理、检测等方面招投标,由镇街与项目施工方签订协议,中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进场施工,由项目所在镇村负责矛盾调处,与监理一起全程做好质量监督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4年9月-10月)由项目所在村整理相关材料,提出验收申请。镇街组织对所有项目进行初步验收, (略) 出具检验报告,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项目进行复验。验收完成后由相关会议事务所或者区审计局评审中心进行审计。

(五)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11-12月)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流程,巩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成果。并做好下一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筹备工作。

三、奖补办法
我区严格执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本着“直接受益、民主议事、阳光操作”的原则,积极开展我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一步细化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项目的管理。
(一)奖补项目的范围
1.村 (略) 、 (略) 和农民集中 (略) ( (略) 、 (略) 、 (略) );

2.村内过河桥梁的新建、扩建、改建;

3.村内河塘(不含过境四级以上河道)疏浚;

4.村内农田排灌溉用防渗渠、涵管建设;

5.村内农田排灌用泵站建设与改造;
6.村内植树造林(不包括经营性造林)等绿化建设;

7.村内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8.其它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条件的村级公益事业和建设项目。
(二)项目奖补的标准
我区对经规范议事立项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建成并验收合格的,根据群众一事一议筹资额财政给予5倍奖补。
(三)配套措施
1. 健全村民议事制度。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认真召开好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限额标准和奖补范围内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由村民决定建设项目。
2.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一是民主监督制度。首先是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及时将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和财政奖补情况公示上墙,其次各村推选3-5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村民代表,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的实施全程监督。二是村务公开制度。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筹劳、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等及时向村民公布。三是专项审计制度。由镇街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项目成效组织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财政局备案。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情况需及时上传至 (略) 。
3.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区、乡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将财政奖补项目的村民议事报告、立项审批表、项目预算、中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协议、验收报告、项目支出公示表、村理财小组审议意见等资料,按项目装订成册,并整理归档。
4.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项目镇街要落实专人负责。明确由乡(镇)三套班子成员为具体责任人。对截留、挪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责任人,由区相关部门追究纪律责任。对有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的村,除追缴已拨的奖补资金外,取消下年度申请奖补资格。
5.推进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奖补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归议事主体所有。要进一步落实管护体制,提高使用效率和管护水平。
(四)资金管理
1.设立专户。区、乡分别设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以下分别简称“区专户”、“镇街专户”),规范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管理。
2.独立核算。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和财政奖补资金有机结合,由区乡专户统一管理,实行独立核算。
3.资金收付。各行政村筹集的一事一议资金必须存入镇街专户,统一上解区专户。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申请,经村、镇街、监理同意,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批准,区财政拨付该项目的自筹资金、财政奖补资金到各镇街。
(五)项目管理
1.议事立项。首先由各行政村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议定农民需求迫切、反映强烈、收益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制定三年期的建设规划,再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审批后立项。
2.预算监督。立项后,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设计方案进行统一招投标,各镇街负责开展包括项目施工、标志牌制作、监理、检测等方面招投标,项目实施需由村民代表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同时镇街派专人负责。
3.验收存档。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村委会组织监督小组进行自验后,镇街组织人员进行逐个验收, (略) 出具检验报告,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奖补项目进行复验。要求提供村民议事报告、立项审批表、项目预算、中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协议、验收报告、村理财小组审议意见、监理日志、监理总结、施工总结装订成册,由镇街农村工作局归档。
4.项目决算、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区审计局评审中心对验收合格的项目进行决算、审核、审计。

5.资产移交。工程验收完成后15日内镇和村须完成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四、组织领导
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由我区一事一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与协调。


经研究,现将2024年清江浦区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0日)。如对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 (略) 清江浦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略) 清江浦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



清江浦区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和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长效机制,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2个镇街、3个涉农街道办事处,33个行政村,农业人口12.*人,2024年项目计划总投资311.*元,财政奖补资金263.*元,村集体资金47.*元。全区核定申请立项的财政奖补项目共13个, (略) 10条,路灯项目1个。
二、工作程序
我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总体上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3月-4月)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通知》,要求各镇街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做好2024年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编制阶段(2024年5月)镇街组织各村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议定2024年建设项目和筹资筹劳标准,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后,报镇审核后报区级复核。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所有上报的项目逐一进行现场核实、核定,对不符合的项目进行核减。编制《清江浦区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略) 备案。

(三)项目实施阶段(2024年6月-8月)根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方案,按程序统一组织开展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设计方案进行统一招投标,各镇街负责包括项目施工、标志牌制作、监理、检测等方面招投标,由镇街与项目施工方签订协议,中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进场施工,由项目所在镇村负责矛盾调处,与监理一起全程做好质量监督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4年9月-10月)由项目所在村整理相关材料,提出验收申请。镇街组织对所有项目进行初步验收, (略) 出具检验报告,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项目进行复验。验收完成后由相关会议事务所或者区审计局评审中心进行审计。

(五)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11-12月)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流程,巩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成果。并做好下一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筹备工作。

三、奖补办法
我区严格执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本着“直接受益、民主议事、阳光操作”的原则,积极开展我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一步细化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项目的管理。
(一)奖补项目的范围
1.村 (略) 、 (略) 和农民集中 (略) ( (略) 、 (略) 、 (略) );

2.村内过河桥梁的新建、扩建、改建;

3.村内河塘(不含过境四级以上河道)疏浚;

4.村内农田排灌溉用防渗渠、涵管建设;

5.村内农田排灌用泵站建设与改造;
6.村内植树造林(不包括经营性造林)等绿化建设;

7.村内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8.其它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条件的村级公益事业和建设项目。
(二)项目奖补的标准
我区对经规范议事立项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建成并验收合格的,根据群众一事一议筹资额财政给予5倍奖补。
(三)配套措施
1. 健全村民议事制度。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认真召开好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限额标准和奖补范围内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由村民决定建设项目。
2.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一是民主监督制度。首先是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及时将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和财政奖补情况公示上墙,其次各村推选3-5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村民代表,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的实施全程监督。二是村务公开制度。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筹劳、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等及时向村民公布。三是专项审计制度。由镇街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项目成效组织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财政局备案。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情况需及时上传至 (略) 。
3.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区、乡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将财政奖补项目的村民议事报告、立项审批表、项目预算、中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协议、验收报告、项目支出公示表、村理财小组审议意见等资料,按项目装订成册,并整理归档。
4.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项目镇街要落实专人负责。明确由乡(镇)三套班子成员为具体责任人。对截留、挪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责任人,由区相关部门追究纪律责任。对有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的村,除追缴已拨的奖补资金外,取消下年度申请奖补资格。
5.推进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奖补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归议事主体所有。要进一步落实管护体制,提高使用效率和管护水平。
(四)资金管理
1.设立专户。区、乡分别设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以下分别简称“区专户”、“镇街专户”),规范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管理。
2.独立核算。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和财政奖补资金有机结合,由区乡专户统一管理,实行独立核算。
3.资金收付。各行政村筹集的一事一议资金必须存入镇街专户,统一上解区专户。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申请,经村、镇街、监理同意,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批准,区财政拨付该项目的自筹资金、财政奖补资金到各镇街。
(五)项目管理
1.议事立项。首先由各行政村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议定农民需求迫切、反映强烈、收益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制定三年期的建设规划,再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审批后立项。
2.预算监督。立项后,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设计方案进行统一招投标,各镇街负责开展包括项目施工、标志牌制作、监理、检测等方面招投标,项目实施需由村民代表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同时镇街派专人负责。
3.验收存档。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村委会组织监督小组进行自验后,镇街组织人员进行逐个验收, (略) 出具检验报告,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奖补项目进行复验。要求提供村民议事报告、立项审批表、项目预算、中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协议、验收报告、村理财小组审议意见、监理日志、监理总结、施工总结装订成册,由镇街农村工作局归档。
4.项目决算、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区审计局评审中心对验收合格的项目进行决算、审核、审计。

5.资产移交。工程验收完成后15日内镇和村须完成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四、组织领导
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由我区一事一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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