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回龙镇鸡谷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公示
《兴仁市回龙镇鸡谷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对《 (略) 回龙镇鸡谷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3-2035)》向社会公开征询书面意见及建议,凡与《 (略) 回龙镇鸡谷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3-2035)》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回龙镇人民政府提出反馈意见。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以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回龙镇人民政府申请召开听证会。回龙镇人民政府将按照申请在20日内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特此公示。
公示内容: (略) 回龙镇鸡谷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3-2035)
公示位置: (略) (略) 站、回龙镇人民政府公开栏、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联系地址: (略) 回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太福
联系电话:*
(略) 回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对《 (略) 回龙镇鸡谷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3-2035)》向社会公开征询书面意见及建议,凡与《 (略) 回龙镇鸡谷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3-2035)》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回龙镇人民政府提出反馈意见。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以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回龙镇人民政府申请召开听证会。回龙镇人民政府将按照申请在20日内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特此公示。
公示内容: (略) 回龙镇鸡谷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3-2035)
公示位置: (略) (略) 站、回龙镇人民政府公开栏、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联系地址: (略) 回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太福
联系电话:*
(略) 回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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