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门江西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万套钢制隔热防盗防火门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日门江西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万套钢制隔热防盗防火门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日门(江西) (略) 年产*套钢制隔热防盗防火门改造项目位于宜春经济技术开 (略) 18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4°21′28.335″,北纬 27°52′16.731″。项目占地面积为4927m2,总建筑面积为9856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利用原有12#仓库改建为12#生产车间,建设1栋构筑物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项目属于扩建工程,主要以钢板、密封条、白胶、固化剂、粉末涂料、安矿轻质板、焊条、蜂窝纸、五金配件、涂胶设备清洗剂等为原辅料,经切割下料、冲压、折弯、组装、焊接、打磨、喷塑、固化、热压、包装入库进行生产*套钢制隔热防盗防火门。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10月委托江西龙翔安全 (略) 编制完成了《日门(江西) (略) 年产*套钢制隔热防盗防火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1月4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日门(江西) (略) 年产*套钢制隔热防盗防火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区环评字〔2023〕1号)。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12Y001R。
3、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元,实际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日门(江西) (略) 年产*套钢制隔热防盗防火门改造项目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境保护设施等。
二、变动情况
对比项目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内容,本项目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喷塑固化废气净化废水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喷塑固化废气净化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 (略) ,经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渥江。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金属粉尘、焊接烟尘、喷塑废气、粉末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喷胶、热压废气。金属粉尘经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胶、热压废气、粉末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直排;喷塑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等。项目通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金属边角料、焊渣、打磨粉尘、焊烟净化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废固化剂桶、胶水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手套、抹布、废焊烟净化器滤芯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金属边角料、焊渣、打磨粉尘、废包装材料定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固化剂桶、胶水桶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焊烟净化器滤芯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手套、抹布与生活垃圾统一 (略) 环卫部门处理。
5、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项目环评批复,本项目设置12#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50m,根据现场调查情况,项目12#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5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6、环境风险
公司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3月2 (略) 生态环境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备案(备案编号:*-2024-109-L)。
7、总量控制
本项目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批复废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废气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满足废气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以下检测结果来源于南昌 (略) 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YT*。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喷塑工序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粉末固化有组织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排放限值,二*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天然气热风炉有组织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气锅炉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苯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TVOC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总排口中各监测指标排放浓度均满足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厂界噪声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各监测点昼、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排放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金属边角料、焊渣、打磨粉尘、焊烟净化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废固化剂桶、胶水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手套、抹布、废焊烟净化器滤芯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金属边角料、焊渣、打磨粉尘、废包装材料定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固化剂桶、胶水桶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焊烟净化器滤芯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手套、抹布与生活垃圾统一 (略) 环卫部门处理。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真审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并对本项目内容进行了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在完成后续整改要求后,原则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日门(江西) (略) 年产*套钢制隔热防盗防火门改造项目位于宜春经济技术开 (略) 18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4°21′28.335″,北纬 27°52′16.731″。项目占地面积为4927m2,总建筑面积为9856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利用原有12#仓库改建为12#生产车间,建设1栋构筑物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项目属于扩建工程,主要以钢板、密封条、白胶、固化剂、粉末涂料、安矿轻质板、焊条、蜂窝纸、五金配件、涂胶设备清洗剂等为原辅料,经切割下料、冲压、折弯、组装、焊接、打磨、喷塑、固化、热压、包装入库进行生产*套钢制隔热防盗防火门。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10月委托江西龙翔安全 (略) 编制完成了《日门(江西) (略) 年产*套钢制隔热防盗防火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1月4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日门(江西) (略) 年产*套钢制隔热防盗防火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区环评字〔2023〕1号)。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12Y001R。
3、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元,实际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日门(江西) (略) 年产*套钢制隔热防盗防火门改造项目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境保护设施等。
二、变动情况
对比项目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内容,本项目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喷塑固化废气净化废水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喷塑固化废气净化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 (略) ,经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渥江。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金属粉尘、焊接烟尘、喷塑废气、粉末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喷胶、热压废气。金属粉尘经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胶、热压废气、粉末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直排;喷塑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等。项目通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金属边角料、焊渣、打磨粉尘、焊烟净化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废固化剂桶、胶水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手套、抹布、废焊烟净化器滤芯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金属边角料、焊渣、打磨粉尘、废包装材料定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固化剂桶、胶水桶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焊烟净化器滤芯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手套、抹布与生活垃圾统一 (略) 环卫部门处理。
5、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项目环评批复,本项目设置12#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50m,根据现场调查情况,项目12#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5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6、环境风险
公司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3月2 (略) 生态环境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备案(备案编号:*-2024-109-L)。
7、总量控制
本项目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批复废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废气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满足废气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以下检测结果来源于南昌 (略) 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YT*。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喷塑工序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粉末固化有组织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排放限值,二*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天然气热风炉有组织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气锅炉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苯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TVOC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总排口中各监测指标排放浓度均满足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厂界噪声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各监测点昼、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排放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金属边角料、焊渣、打磨粉尘、焊烟净化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废固化剂桶、胶水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手套、抹布、废焊烟净化器滤芯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金属边角料、焊渣、打磨粉尘、废包装材料定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固化剂桶、胶水桶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焊烟净化器滤芯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手套、抹布与生活垃圾统一 (略) 环卫部门处理。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真审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并对本项目内容进行了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在完成后续整改要求后,原则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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