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关于对珠江钢琴文化科技产业大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关于对珠江钢琴文化科技产业大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珠江钢琴文化科技产业大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02日至 2024年07月0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荔湾 (略) 石路基59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江钢琴文化科技产业大楼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荔湾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珠江 (略) |
项目概况 | “珠江钢琴文化科技产业大楼项目” (略) 荔湾区的珠江钢琴创梦园内北部。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地下2层、地上13层(局部2、3、12层)的厂房建筑,其中地下主要为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1~3层裙楼为厂房、配套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4层以上建设为A塔、B塔2座塔楼,其中A塔12层、B塔13层,使用功能均为厂房。此外,项目拟在首层设置发电机房,配套1台8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项目总用地面积*.29m2,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m2,总建筑面积*.67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4m2,包括厂房建筑面积*.75m2,工业配套行政办公建筑面积5492.24m2,工业配套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2201.35m2;不计容建筑面积*.67m2,包括停车库建筑面积9001.09m2,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4016.46m2,架空层建筑面积2011.80m2,一体化梯屋及设备设施用房建筑面积657.32m2。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备用发电机尾气、餐饮油烟废气及机动车尾气。项目拟在首层设置发电机房配套设1台8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以含硫率不超过0.001%的柴油为燃料。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吼,引至B塔楼顶高空排放(DA001),排放高度约60米。项目首层配套生活服务设施规划有餐饮功能,餐饮面积约1000平方米,主要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属清洁能源,其燃烧后无明显的环境污染。项目餐饮油烟废气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大型规模要求后,由专用内置烟道引至B塔楼顶高空排放(DA002),排放高度约60米。项目拟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位230个,汽车在行驶过程产生少量的机动车尾气,经通风设备由排风井抽至地面排放,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及敏感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珠江钢琴文化科技产业大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02日至 2024年07月0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荔湾 (略) 石路基59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江钢琴文化科技产业大楼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荔湾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珠江 (略) |
项目概况 | “珠江钢琴文化科技产业大楼项目” (略) 荔湾区的珠江钢琴创梦园内北部。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地下2层、地上13层(局部2、3、12层)的厂房建筑,其中地下主要为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1~3层裙楼为厂房、配套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4层以上建设为A塔、B塔2座塔楼,其中A塔12层、B塔13层,使用功能均为厂房。此外,项目拟在首层设置发电机房,配套1台8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项目总用地面积*.29m2,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m2,总建筑面积*.67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4m2,包括厂房建筑面积*.75m2,工业配套行政办公建筑面积5492.24m2,工业配套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2201.35m2;不计容建筑面积*.67m2,包括停车库建筑面积9001.09m2,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4016.46m2,架空层建筑面积2011.80m2,一体化梯屋及设备设施用房建筑面积657.32m2。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备用发电机尾气、餐饮油烟废气及机动车尾气。项目拟在首层设置发电机房配套设1台8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以含硫率不超过0.001%的柴油为燃料。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吼,引至B塔楼顶高空排放(DA001),排放高度约60米。项目首层配套生活服务设施规划有餐饮功能,餐饮面积约1000平方米,主要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属清洁能源,其燃烧后无明显的环境污染。项目餐饮油烟废气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大型规模要求后,由专用内置烟道引至B塔楼顶高空排放(DA002),排放高度约60米。项目拟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位230个,汽车在行驶过程产生少量的机动车尾气,经通风设备由排风井抽至地面排放,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及敏感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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