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观音山现代物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A-07地块图则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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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观音山现代物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A-07地块图则调整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省 (略) 厂区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请示》(南资源〔2024〕4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 (略) 观音山现代物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A-07地块图则中相关控制指标调整为:1.0≤容积率≤4.0、建筑系数≥50%、10%≤绿地率≤15%。

  二、规划方案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请你局按法定程序实施规划管理和监督,保障“五线”“三大设施”落实到位,促进片区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四、经批准后的《 (略) 观音山现代物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A-07地块图则》是该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规划在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自然资源局:

  《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省 (略) 厂区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请示》(南资源〔2024〕4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 (略) 观音山现代物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A-07地块图则中相关控制指标调整为:1.0≤容积率≤4.0、建筑系数≥50%、10%≤绿地率≤15%。

  二、规划方案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请你局按法定程序实施规划管理和监督,保障“五线”“三大设施”落实到位,促进片区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四、经批准后的《 (略) 观音山现代物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A-07地块图则》是该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规划在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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