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润风电蒙城有限公司华润蒙城县坛城风电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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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润风电蒙城有限公司华润蒙城县坛城风电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华润风电(蒙城)有限公司华润蒙城县坛城风电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亳环书〔2024〕10号



华润风电(蒙城)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华润风电(蒙城)有限公司华润蒙城县坛城风电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内容和结论。该项目位于蒙城县坛城镇、漆园街道境内,主要建设内容:风电机组由33台减少至19台,单机容量由31台3MW和2台3.5MW调整为18台5.27MW和1台5.14MW,总装机容量100MW不变,配套建设35kV架 (略) (跨越北淝河方式由上跨调整为下穿)和1座110KV升压站。项目建成后,年 (略) 电量*万kW·h。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4.*元。

根据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项目核准的批复

(项目代码:2105-*-04-01-*)、安 (略) 等部门相关文件,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技术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和工程设计。严格控制风电机组与环境敏感点之间的距离,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目标,避免光影、噪声、工频电磁场等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略) 宽度以满足工程建设和后期检修需要为标准。进一步优 (略) 敷设方案,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升压站厂区绿化,不外排。严格落实各项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升压站环境管理,避免污染地下水。

(三)切实加强废气治理。施工期: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住建厅建质〔2014〕28号)、《 (略)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扬尘污染防治规定, (略) 洒水、砂石原材料遮盖、进出场车辆冲洗、车辆运输加盖篷布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施工扬尘污染。运营期: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食堂餐饮油烟治理,使用清洁燃料,安装油烟净化器,餐饮油烟经净化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设备 (略) 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规定。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等切实可行措施,确保项目周边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1类标准、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中2类标准。

(五) 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有关部门规定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风电机组检修产生的废油、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废铅蓄电池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资质的单位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六)严格落实《报告书》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升压站内设置防渗集油坑+排油槽+50m3事故池;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保养,强化环境管理,建立管理台账,按要求落实自行监测计划,防止噪声和电磁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七)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制定生态保护和恢复方案,尽量减少对植被、土地等环境要素扰动;对临时占地、开挖面、裸露地表等按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防水土流失。项目开工前对施工人员加强生态保护教育,一旦发现野生保护动植物或有保护价值的古树名木,及时报告当地管理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避让或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工作。

(八)严格落实本项目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防护措施,避免造成电磁环境污染。本批复不包含项目升压 (略) 工程, (略) 工程需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环评。

(九)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四、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 (略)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4日







抄送: (略)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徽中泰 (略)






关于《华润风电(蒙城)有限公司华润蒙城县坛城风电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亳环书〔2024〕10号



华润风电(蒙城)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华润风电(蒙城)有限公司华润蒙城县坛城风电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内容和结论。该项目位于蒙城县坛城镇、漆园街道境内,主要建设内容:风电机组由33台减少至19台,单机容量由31台3MW和2台3.5MW调整为18台5.27MW和1台5.14MW,总装机容量100MW不变,配套建设35kV架 (略) (跨越北淝河方式由上跨调整为下穿)和1座110KV升压站。项目建成后,年 (略) 电量*万kW·h。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4.*元。

根据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项目核准的批复

(项目代码:2105-*-04-01-*)、安 (略) 等部门相关文件,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技术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和工程设计。严格控制风电机组与环境敏感点之间的距离,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目标,避免光影、噪声、工频电磁场等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略) 宽度以满足工程建设和后期检修需要为标准。进一步优 (略) 敷设方案,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升压站厂区绿化,不外排。严格落实各项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升压站环境管理,避免污染地下水。

(三)切实加强废气治理。施工期: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住建厅建质〔2014〕28号)、《 (略)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扬尘污染防治规定, (略) 洒水、砂石原材料遮盖、进出场车辆冲洗、车辆运输加盖篷布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施工扬尘污染。运营期: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食堂餐饮油烟治理,使用清洁燃料,安装油烟净化器,餐饮油烟经净化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设备 (略) 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规定。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等切实可行措施,确保项目周边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1类标准、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中2类标准。

(五) 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有关部门规定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风电机组检修产生的废油、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废铅蓄电池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资质的单位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六)严格落实《报告书》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升压站内设置防渗集油坑+排油槽+50m3事故池;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保养,强化环境管理,建立管理台账,按要求落实自行监测计划,防止噪声和电磁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七)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制定生态保护和恢复方案,尽量减少对植被、土地等环境要素扰动;对临时占地、开挖面、裸露地表等按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防水土流失。项目开工前对施工人员加强生态保护教育,一旦发现野生保护动植物或有保护价值的古树名木,及时报告当地管理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避让或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工作。

(八)严格落实本项目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防护措施,避免造成电磁环境污染。本批复不包含项目升压 (略) 工程, (略) 工程需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环评。

(九)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四、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 (略)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4日







抄送: (略)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徽中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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