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邯郸冀南新区文教体育局邯郸冀南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关于拟批准邯郸冀南新区文教体育局邯郸冀南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工作日
电 话:0310-*
通讯地址:邯郸冀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处窗口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邯郸冀南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项目 | 邯郸冀南新区文教体育局 | 河北 (略) | 邯郸冀南新区滏瑞大街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 | 本项目占地地面积约57.45亩,规划为4轨36班1680人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小学24班1080人、初中12班600人,总建筑面积约*.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报告厅、食堂、图书馆、风雨操场及其他附属工程; |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和保护措施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①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楼顶排放,外排废气中油烟、非*烷总烃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大型标准要求(即:油烟≤1.0mg/m3;非*烷总烃≤10.0mg/m3);②实验室废气通过试验台通风橱引风系统集中收集后通过排气管道排放排至室外无组织排放。学校边界无组织废气硫酸雾、HCl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制要求(硫酸雾≤1.2mg/m3,氯化氢≤0.2mg/m3),氨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氨≤1.5mg/m3),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限值要求(非*烷总烃≤2.0mg/m3),非*烷总烃校区内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小学部和初中部产生的废水,。其中实验室废水先经中和池中和处理,食堂含油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然后和其他废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最 (略) (略) 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 (略) (略) 进水水质的要求(COD≤450mg/L、BOD5≤250mg/L、SS≤200mg/L、氨氮≤35mg/L、动植物油≤10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20mg/L)。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交通噪声和人员流动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处理后,校园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1)一般固体废物:厨余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油脂设置专用收集桶收集,收集点地面硬化处理,委托专门的废油脂单位定期清运;(2)危险废物: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3)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4)废纸、未沾染化学试剂的破碎实验器皿、包装袋、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工作日
电 话:0310-*
通讯地址:邯郸冀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处窗口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邯郸冀南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项目 | 邯郸冀南新区文教体育局 | 河北 (略) | 邯郸冀南新区滏瑞大街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 | 本项目占地地面积约57.45亩,规划为4轨36班1680人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小学24班1080人、初中12班600人,总建筑面积约*.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报告厅、食堂、图书馆、风雨操场及其他附属工程; |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和保护措施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①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楼顶排放,外排废气中油烟、非*烷总烃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大型标准要求(即:油烟≤1.0mg/m3;非*烷总烃≤10.0mg/m3);②实验室废气通过试验台通风橱引风系统集中收集后通过排气管道排放排至室外无组织排放。学校边界无组织废气硫酸雾、HCl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制要求(硫酸雾≤1.2mg/m3,氯化氢≤0.2mg/m3),氨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氨≤1.5mg/m3),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限值要求(非*烷总烃≤2.0mg/m3),非*烷总烃校区内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小学部和初中部产生的废水,。其中实验室废水先经中和池中和处理,食堂含油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然后和其他废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最 (略) (略) 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 (略) (略) 进水水质的要求(COD≤450mg/L、BOD5≤250mg/L、SS≤200mg/L、氨氮≤35mg/L、动植物油≤10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20mg/L)。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交通噪声和人员流动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处理后,校园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1)一般固体废物:厨余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油脂设置专用收集桶收集,收集点地面硬化处理,委托专门的废油脂单位定期清运;(2)危险废物: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3)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4)废纸、未沾染化学试剂的破碎实验器皿、包装袋、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