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秋浦港区殷汇公用码头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关于秋浦港区殷汇公用码头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池水利审批〔2024〕22号
池州 (略) :
你公司《关于请求审批秋浦港区殷汇公用码头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请示)》及其附件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秋浦河右岸G50沪渝高速桥上游约270m处建设秋浦港区殷汇公用码头工程。拟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500吨级(水工结构兼顾1000吨级)通用泊位9个。该工程位于岸线保留区(经市政府池政秘〔2024〕100号文批复同意,项目占用岸线参照开发利用区管理)。
二、同意《秋浦港区殷汇公用码头项目涉河建设方案报告(报批稿)》提出的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拟建工程采用重力式结构,顺水流布置。临河段长647m,上游翼墙总长35.2m,下游翼墙总长35m,码头面顶高程17.0m(1985国家高程基准),码头整体结构位于现状河道管理范围外。
拟建工程主要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
码头上游端控制点:X=*.926,Y=*.120;
码头下游端控制点:X=*.448,Y=*.880。
三、你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联丰圩堤防防护、排水沟涵拆除重建、红旗河口衔接处理等进行专项设计,报贵池区水利局技术审查后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专项设计内容应严格按照水利行业规程规范实施,由贵池区水利局负责监督管理。
四、拟建工程疏挖土方如上岸利用,应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并由贵池区人民政府统一处置。
五、你公司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六、拟建工程涉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你公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汛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有关防御措施,报贵池区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建设及运行期,你公司应加强监测预警,落实防汛应急预案各项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八、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施工安排报贵池区水利局备案。工程开工时,由我局会同贵池区水利局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并对该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有贵池区水利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
池水利审批〔2024〕22号
池州 (略) :
你公司《关于请求审批秋浦港区殷汇公用码头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请示)》及其附件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秋浦河右岸G50沪渝高速桥上游约270m处建设秋浦港区殷汇公用码头工程。拟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500吨级(水工结构兼顾1000吨级)通用泊位9个。该工程位于岸线保留区(经市政府池政秘〔2024〕100号文批复同意,项目占用岸线参照开发利用区管理)。
二、同意《秋浦港区殷汇公用码头项目涉河建设方案报告(报批稿)》提出的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拟建工程采用重力式结构,顺水流布置。临河段长647m,上游翼墙总长35.2m,下游翼墙总长35m,码头面顶高程17.0m(1985国家高程基准),码头整体结构位于现状河道管理范围外。
拟建工程主要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
码头上游端控制点:X=*.926,Y=*.120;
码头下游端控制点:X=*.448,Y=*.880。
三、你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联丰圩堤防防护、排水沟涵拆除重建、红旗河口衔接处理等进行专项设计,报贵池区水利局技术审查后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专项设计内容应严格按照水利行业规程规范实施,由贵池区水利局负责监督管理。
四、拟建工程疏挖土方如上岸利用,应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并由贵池区人民政府统一处置。
五、你公司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六、拟建工程涉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你公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汛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有关防御措施,报贵池区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建设及运行期,你公司应加强监测预警,落实防汛应急预案各项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八、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施工安排报贵池区水利局备案。工程开工时,由我局会同贵池区水利局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并对该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有贵池区水利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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