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四平市铁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四平市铁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铁东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2024年 (略) 铁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四东农字〔2024〕7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铭阳 (略) 的评审意见(吉铭咨评字〔2024〕11号),经研究,原则同意2024年 (略) 铁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2024年 (略) 铁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铁东区农业农村局。
三、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 (略) 铁东区山门镇、石岭镇、叶赫满族镇、城东乡。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总面积为*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亩,全部为基本农田。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 (略) ( (略) )*m, (略) 平交道口272处, (略) ( (略) )2876m, (略) 平交道口10处, (略) 面7481m,修建石笼排水沟*m,修建预制槽排水沟*m,修建圆涵98座,箱涵49座,农桥14座,石笼护坡*m,浆砌石挡墙396m,农情监测设施2套, (略) 设施2套,增施商品有机肥*t,设置农田配电设施1套。
五、建设时间
建设期为2年。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万元,拟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万元,地方财政资金*元。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铁东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铁东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铁东区农业农村局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铁东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铁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0日
(此文主动公开)
抄送:
(略) 铁东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印发 |
四平市铁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铁东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2024年 (略) 铁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四东农字〔2024〕7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铭阳 (略) 的评审意见(吉铭咨评字〔2024〕11号),经研究,原则同意2024年 (略) 铁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2024年 (略) 铁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铁东区农业农村局。
三、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 (略) 铁东区山门镇、石岭镇、叶赫满族镇、城东乡。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总面积为*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亩,全部为基本农田。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 (略) ( (略) )*m, (略) 平交道口272处, (略) ( (略) )2876m, (略) 平交道口10处, (略) 面7481m,修建石笼排水沟*m,修建预制槽排水沟*m,修建圆涵98座,箱涵49座,农桥14座,石笼护坡*m,浆砌石挡墙396m,农情监测设施2套, (略) 设施2套,增施商品有机肥*t,设置农田配电设施1套。
五、建设时间
建设期为2年。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万元,拟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万元,地方财政资金*元。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铁东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铁东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铁东区农业农村局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铁东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铁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0日
(此文主动公开)
抄送:
(略) 铁东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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