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广富林路以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的批复
关于松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广富林路以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的批复
(略) 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文件 |
(略) 松江区财政局 |
松农发〔2024〕61号
关于松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 (略) 以北)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的批复
上海茸缘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报松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 (略) 以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的请示》已收悉。 (略) 农业农村委、 (略) 财政局《关于松江区2024年第一批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24〕165号)和《 (略) 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沪农委规〔2023〕4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 实施单位:上海茸缘 (略) 。
2. 实施地点:松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 (略) 以北)。
3. 建设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约1040.71亩,其中新建面积1040.71亩。
4. 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设施、 (略) 工程、配套泵站等。
5. 投资情况:项目批复总投资1243.*元, (略) 级财政投资870.*元,区级配套投资373.*元。
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招标采购过程应杜绝不平衡报价。项目竣工决算投资总额超过批复计划的部分由区、镇统筹解决,批复计划之内的投资总额据实按规定比例承担。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24 个月。
望你公司接到批复后,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实施,按照《 (略) 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沪农委规〔2023〕4号)要求,落实项目建设和管理要求,确保项目早日建成。
特此批复。
(略) 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略) 松江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
(略) 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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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文件 |
(略) 松江区财政局 |
松农发〔2024〕61号
关于松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 (略) 以北)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的批复
上海茸缘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报松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 (略) 以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的请示》已收悉。 (略) 农业农村委、 (略) 财政局《关于松江区2024年第一批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24〕165号)和《 (略) 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沪农委规〔2023〕4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 实施单位:上海茸缘 (略) 。
2. 实施地点:松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 (略) 以北)。
3. 建设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约1040.71亩,其中新建面积1040.71亩。
4. 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设施、 (略) 工程、配套泵站等。
5. 投资情况:项目批复总投资1243.*元, (略) 级财政投资870.*元,区级配套投资373.*元。
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招标采购过程应杜绝不平衡报价。项目竣工决算投资总额超过批复计划的部分由区、镇统筹解决,批复计划之内的投资总额据实按规定比例承担。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24 个月。
望你公司接到批复后,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实施,按照《 (略) 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沪农委规〔2023〕4号)要求,落实项目建设和管理要求,确保项目早日建成。
特此批复。
(略) 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略) 松江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
(略) 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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