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30日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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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30日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30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略) 218号

邮 编:*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东环审〔2024〕28号齐润液化气脱硫剂溶剂再生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批复.pdf 东环审〔2024〕28号 2024.04.19
2 东环审〔2024〕29号关于山东小 (略) *吨年硫氢化钠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东环审〔2024〕29号 2024.04.19
3 东环审〔2024〕3 (略) 维生素产业链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东环审〔2024〕30号 2024.04.28
4 东环审〔2024〕31号关于 (略) 含油废物提质扩能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东环审〔2024〕31号 2024.04.28
5 东环审〔2024〕32号利 (略) 22.*吨*辛醇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东环审〔2024〕32号 2024.04.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30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略) 218号

邮 编:*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东环审〔2024〕28号齐润液化气脱硫剂溶剂再生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批复.pdf 东环审〔2024〕28号 2024.04.19
2 东环审〔2024〕29号关于山东小 (略) *吨年硫氢化钠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东环审〔2024〕29号 2024.04.19
3 东环审〔2024〕3 (略) 维生素产业链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东环审〔2024〕30号 2024.04.28
4 东环审〔2024〕31号关于 (略) 含油废物提质扩能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东环审〔2024〕31号 2024.04.28
5 东环审〔2024〕32号利 (略) 22.*吨*辛醇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东环审〔2024〕32号 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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