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玖聚源年产500万件精密成型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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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玖聚源年产500万件精密成型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聚源年产*件精密成型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及报告全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众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本次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项目名称:*聚源年产*件精密成型件制造项目

项目地址: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代 (略) 以东,安徽 (略) 以北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一、建目概况

项目占地约20亩,总投资*万元,建设2栋生产厂房等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m2。购置注塑吹瓶一体机、注塑机、搅拌机、液态硅橡胶成型机等设备进行生产,具体工艺和布局见文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塑料杯盖*件、塑料水杯*件、保温水杯*件的生产能力。年生产配套模具400套。

二、规划相符性分析

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东部组团规划范围 (略) 、 (略) 、西至高压走廊、 (略) ,规划区用地面积为1296.56公顷。

项目 (略) 以东,安徽 (略) 以北,在高压走廊以西,不在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为独立选址项目,项目区域归属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代管。 (略) 东部新城(三十铺)总体规划(2017-2030)、附件4 (略) 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三十 (略) 以东地块规划条件,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2021年版),项目区域在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范围。 项目区域属于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代管区,《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六安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发区东部组团主导产业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项目区域紧邻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东部组团,项目为塑料制品及配套橡胶件与模具生产,参照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项目中橡胶、塑料制品不属于开发区主导产业,项目已经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备案,为开发区允许入驻企业。综上,项 (略) 东部新城(三十铺)总体规划。

三、施工期污染防治设施

1.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中的冲洗废水,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一座,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废水经沉淀、隔油后,仍可作为施工用水的一部分重复使用或用于场地抑尘,实现零排放。

2.施工期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场地的扬尘, 建设单位应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关 (略) 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修订)等七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盖;建筑工地100%安装喷淋设施,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100%达标。

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四至土地利用现状,项目5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武警部队,暂未建设)。为防止噪声污染,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移动式声屏障,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目标,尽量布置在场区的中部;固定声源设立隔声房。原则上中午与夜间禁止施工,必须连续施工,需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并予以公示;同时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当地政府有关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规定。

4.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为工业厂房等辅助设施建设,场地地势平整,可实现场地取弃土平衡。施工期建筑垃圾经收集后用于厂内填土;废弃的包装材料、废金属料集中收集后外售;施工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液态硅橡胶注胶成型工序吸嘴成型废气、炼胶工序混炼废气、平板硫化工序一次硫化废气、烘箱硫化二次硫化废气,经各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引入1套UV光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根27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废气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限值及基准排气量要求。注塑吹瓶废气、注塑废气经各台设备局部集气罩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根27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相关限制及单位产品排气量要求。砂磨粉尘每台设备接收罩收集,喷砂粉尘设备内密闭收集,合并引入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根27m高排气筒排放(DA003)。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 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结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6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中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新建企业无组织排放标准,优先执行行业标准,同种污染物不同标准中限值,执行其中一个标准限值或严格的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处理后的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冷却塔废水,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处理后接管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淠河。

3.噪声: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选取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合理布局、设备基础减振等。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吸嘴边角料、不合格吸嘴、废包装袋、密封件边角料、密封件不合格品、废转印膜、废模具厂内收集暂存,定期外售;不合格塑料品、塑料边角料厂内收集后破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厂内收集后袋装,定期外运作为建筑材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要求;含油墨废物、油墨桶、金属屑、废切削液、电火花油渣、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中有关要求;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废气污染物总量为:颗粒物0.036t/a、VOCs0.251t/a、二氧化硫0.0003t/a。

综上所述,安徽* (略) *聚源年产*件精密成型件制造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建设营运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全面认真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鲍凯 赵涛

联系电话:0564-*

联系地址: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略) (略) )

附件:(公示)安徽* (略) .pdf


(略) 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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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聚源年产*件精密成型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及报告全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众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本次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项目名称:*聚源年产*件精密成型件制造项目

项目地址: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代 (略) 以东,安徽 (略) 以北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一、建目概况

项目占地约20亩,总投资*万元,建设2栋生产厂房等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m2。购置注塑吹瓶一体机、注塑机、搅拌机、液态硅橡胶成型机等设备进行生产,具体工艺和布局见文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塑料杯盖*件、塑料水杯*件、保温水杯*件的生产能力。年生产配套模具400套。

二、规划相符性分析

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东部组团规划范围 (略) 、 (略) 、西至高压走廊、 (略) ,规划区用地面积为1296.56公顷。

项目 (略) 以东,安徽 (略) 以北,在高压走廊以西,不在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为独立选址项目,项目区域归属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代管。 (略) 东部新城(三十铺)总体规划(2017-2030)、附件4 (略) 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三十 (略) 以东地块规划条件,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2021年版),项目区域在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范围。 项目区域属于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代管区,《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六安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发区东部组团主导产业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项目区域紧邻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东部组团,项目为塑料制品及配套橡胶件与模具生产,参照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项目中橡胶、塑料制品不属于开发区主导产业,项目已经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备案,为开发区允许入驻企业。综上,项 (略) 东部新城(三十铺)总体规划。

三、施工期污染防治设施

1.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中的冲洗废水,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一座,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废水经沉淀、隔油后,仍可作为施工用水的一部分重复使用或用于场地抑尘,实现零排放。

2.施工期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场地的扬尘, 建设单位应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关 (略) 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修订)等七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盖;建筑工地100%安装喷淋设施,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100%达标。

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四至土地利用现状,项目5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武警部队,暂未建设)。为防止噪声污染,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移动式声屏障,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目标,尽量布置在场区的中部;固定声源设立隔声房。原则上中午与夜间禁止施工,必须连续施工,需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并予以公示;同时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当地政府有关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规定。

4.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为工业厂房等辅助设施建设,场地地势平整,可实现场地取弃土平衡。施工期建筑垃圾经收集后用于厂内填土;废弃的包装材料、废金属料集中收集后外售;施工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液态硅橡胶注胶成型工序吸嘴成型废气、炼胶工序混炼废气、平板硫化工序一次硫化废气、烘箱硫化二次硫化废气,经各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引入1套UV光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根27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废气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限值及基准排气量要求。注塑吹瓶废气、注塑废气经各台设备局部集气罩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根27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相关限制及单位产品排气量要求。砂磨粉尘每台设备接收罩收集,喷砂粉尘设备内密闭收集,合并引入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根27m高排气筒排放(DA003)。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 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结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6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中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新建企业无组织排放标准,优先执行行业标准,同种污染物不同标准中限值,执行其中一个标准限值或严格的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处理后的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冷却塔废水,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处理后接管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淠河。

3.噪声: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选取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合理布局、设备基础减振等。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吸嘴边角料、不合格吸嘴、废包装袋、密封件边角料、密封件不合格品、废转印膜、废模具厂内收集暂存,定期外售;不合格塑料品、塑料边角料厂内收集后破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厂内收集后袋装,定期外运作为建筑材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要求;含油墨废物、油墨桶、金属屑、废切削液、电火花油渣、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中有关要求;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废气污染物总量为:颗粒物0.036t/a、VOCs0.251t/a、二氧化硫0.0003t/a。

综上所述,安徽* (略) *聚源年产*件精密成型件制造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建设营运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全面认真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鲍凯 赵涛

联系电话:0564-*

联系地址: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略) (略) )

附件:(公示)安徽* (略) .pdf


(略) 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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