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锦嘉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建汽车风暖注塑配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四川锦嘉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建汽车风暖注塑配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四川锦嘉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建汽车风暖注塑配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请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今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建汽车风暖注塑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锦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 (略) 邻水县川渝合作高滩园区42-8号
建设用地面积:项目占地3.5亩
投资规模:环评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64%;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42%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原环评及环评批复阶段:本项目劳动定员16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工人12人。本项目年工作300天,实行单班制(8:00-17:00),工作8h/班,项目提供食宿,每天提供三餐;
验收阶段:实际劳动定员16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工人12人。厂区内不设食宿,员工食宿均由员工自理,年工作300天,实行单班制(8:00-12:00,13:00-17:00)工作8h/班。
本项目与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主要区别及变更原因在于:
(1)将食堂调整为员工休闲区,同时不设置食堂油烟净化器及专用烟道;
原因:由于本项目员工数量较少,同时员工大多为周边居民,因此,综合考量,本项目内不设食堂,并将食堂改为员工休闲区,并提供微波炉、锅(不炒菜)等热饭设备。
(2)将员工宿舍调整为员工休息室;
原因:由于本项目员工均为周边居民,不需要在厂区住宿,因此,将员工宿舍调整为员工休息室。
(3)将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破碎间调整至项目西南侧,同时将破碎间面积减小,危废暂存间面积增加;
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生产、操作及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的情况下,对破碎间、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的位置进行调整,同时调整了破碎间、危废暂存间的面积。
(4)在项目西侧增加闲置区域;
原因:由于该区域为四川燕赵划定给建设单位使用区域,建设单位目前还未规划该区域用途,后续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项目变动内容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规定类型,且污染防治措施变化有利于环境保护。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余建华
联系电话:*
四川锦嘉瑞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建汽车风暖注塑配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请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今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建汽车风暖注塑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锦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 (略) 邻水县川渝合作高滩园区42-8号
建设用地面积:项目占地3.5亩
投资规模:环评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64%;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42%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原环评及环评批复阶段:本项目劳动定员16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工人12人。本项目年工作300天,实行单班制(8:00-17:00),工作8h/班,项目提供食宿,每天提供三餐;
验收阶段:实际劳动定员16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工人12人。厂区内不设食宿,员工食宿均由员工自理,年工作300天,实行单班制(8:00-12:00,13:00-17:00)工作8h/班。
本项目与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主要区别及变更原因在于:
(1)将食堂调整为员工休闲区,同时不设置食堂油烟净化器及专用烟道;
原因:由于本项目员工数量较少,同时员工大多为周边居民,因此,综合考量,本项目内不设食堂,并将食堂改为员工休闲区,并提供微波炉、锅(不炒菜)等热饭设备。
(2)将员工宿舍调整为员工休息室;
原因:由于本项目员工均为周边居民,不需要在厂区住宿,因此,将员工宿舍调整为员工休息室。
(3)将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破碎间调整至项目西南侧,同时将破碎间面积减小,危废暂存间面积增加;
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生产、操作及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的情况下,对破碎间、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的位置进行调整,同时调整了破碎间、危废暂存间的面积。
(4)在项目西侧增加闲置区域;
原因:由于该区域为四川燕赵划定给建设单位使用区域,建设单位目前还未规划该区域用途,后续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项目变动内容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规定类型,且污染防治措施变化有利于环境保护。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余建华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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