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香松自然调味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调味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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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香松自然调味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调味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香 (略) 年产5000吨调味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电话:0563-*

地址:郎溪县政务服务大厅1号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调味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 (略) 6-7号厂房

建设单位:安徽香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拟投资*万元,租赁郎溪县思创科 (略) 郎溪县经开区国肽6#厂房,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及设施,建设“年产5000吨调味料项目”,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形成年产5000吨调味料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在郎溪县发展改革委进行了备案,备案项目编码为2307-*-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 (略) (略) 进入接管郎溪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钟桥河。

(2)废气

项目投产后,主要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投料、干燥、筛分、下料粉尘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干燥粉尘、筛分粉尘、下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风量*m3/h)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风量862m3/h)排放。

投料、干燥、筛分、下料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的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和SO2排放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Ox排放可满足《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机械设备运行时的噪声。为减少机械设备对外界环境的影响,企业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生产车间墙体隔音,采取上述噪声控制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3类区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后,废包装袋等收集后外售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等作为饲料外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等在危废暂存间暂存,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固废暂存场所防雨淋、防日晒、防渗漏的安全防护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合理处置。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表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

2024年6月2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香 (略) 年产5000吨调味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电话:0563-*

地址:郎溪县政务服务大厅1号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调味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 (略) 6-7号厂房

建设单位:安徽香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拟投资*万元,租赁郎溪县思创科 (略) 郎溪县经开区国肽6#厂房,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及设施,建设“年产5000吨调味料项目”,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形成年产5000吨调味料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在郎溪县发展改革委进行了备案,备案项目编码为2307-*-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 (略) (略) 进入接管郎溪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钟桥河。

(2)废气

项目投产后,主要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投料、干燥、筛分、下料粉尘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干燥粉尘、筛分粉尘、下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风量*m3/h)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风量862m3/h)排放。

投料、干燥、筛分、下料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的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和SO2排放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Ox排放可满足《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机械设备运行时的噪声。为减少机械设备对外界环境的影响,企业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生产车间墙体隔音,采取上述噪声控制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3类区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后,废包装袋等收集后外售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等作为饲料外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等在危废暂存间暂存,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固废暂存场所防雨淋、防日晒、防渗漏的安全防护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合理处置。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表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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