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镇中心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太平镇镇中心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太平镇镇中心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太平镇镇中心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略) 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链接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30日(共计20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太平镇镇中心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太平镇镇中心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略) 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链接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30日(共计20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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