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天台县农业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度天台县农业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浙江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科技赋能天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22〕33号)、《天台县县级科技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天财企〔2022〕3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县级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技术领域
1、高效、绿色生态、安全种养殖模式研究;农产品精深加工与保鲜;绿色生态农业及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智慧农业;新型智能生态种养殖;
2、农业生物资源高效转化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等研究;新型肥料、新型农药等农业生物制品研发。
3、农业装备设施与农机农艺配套技术研究与应用;农业农村信息化与智能化农业技术创新与应用;宜居村镇建设技术创新与示范;美丽乡村、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等领域产品、关键技术的开发及应用研究。
4、其他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技术创新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县的农业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在天台县内开展。涉农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农业企业研发中心、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项目以及校地合作项目予以优先。
2、企业有稳定的科研团队或创新人才,已为项目实施投入相应的资产、资金,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企业有比较规范的财务制度,能按照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财务信息资料。
4、项目所依托的厂房、用地等应合法合规。
5、企业社会信誉良好。
6、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以加工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
三、申报方法及时间
1、申报主体通过台州政企通系统进行在线申报。
(网址:http://**)
2、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
四、材料要求
(一)必须材料
1、天台县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2、项目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实施的背景及现状;项目实施方案、 (略) 线;项目实施主要解决的难题及创新点;产生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费投入等方面的内容。
(二)附件材料
包括成果证明、产品标准、有资质的检测报告和查新报告、知识产权、科技合作协议等。种养殖项目还要提供操作规程等。
(三)项目财务资料
1、发票归集期为一个研发周期内。如果一个研发周期超过2年的,归集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的发票。
2、超过3000元的发票必须有银行流水相对应,否则视为无效。
3、项目涉及到土地流转的租金,支付时间必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并附银行流水证明及土地流转合同,否则为无效。
4、项目研发人员工资不得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并提供相关依据,非研发人员的工资支出不得计入。
5、普通收款收据等视为无效票据。
6、所有财务资料须在申报截止期前上传至政企通系统,项目申报截止后不再增减。
(四)纸质材料寄送地址
所有申报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寄送地址:天台县行政中心1737室。
联系人鲍晓飞,联系电话:*,*。
五、审计
项目投入审计经询价后委托天台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地址:天台县赤城大厦5楼,联系人陈风华、电话*)。项目相关财务资料必须在申报截止期内送达,未提交的视为无效申报。
六、相关责任
1、申报单位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项目申报截止后不追加或修改。
2、项目审计单位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附件:天台县农业科技项目申请表
天台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28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浙江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科技赋能天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22〕33号)、《天台县县级科技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天财企〔2022〕3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县级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技术领域
1、高效、绿色生态、安全种养殖模式研究;农产品精深加工与保鲜;绿色生态农业及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智慧农业;新型智能生态种养殖;
2、农业生物资源高效转化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等研究;新型肥料、新型农药等农业生物制品研发。
3、农业装备设施与农机农艺配套技术研究与应用;农业农村信息化与智能化农业技术创新与应用;宜居村镇建设技术创新与示范;美丽乡村、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等领域产品、关键技术的开发及应用研究。
4、其他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技术创新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县的农业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在天台县内开展。涉农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农业企业研发中心、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项目以及校地合作项目予以优先。
2、企业有稳定的科研团队或创新人才,已为项目实施投入相应的资产、资金,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企业有比较规范的财务制度,能按照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财务信息资料。
4、项目所依托的厂房、用地等应合法合规。
5、企业社会信誉良好。
6、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以加工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
三、申报方法及时间
1、申报主体通过台州政企通系统进行在线申报。
(网址:http://**)
2、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
四、材料要求
(一)必须材料
1、天台县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2、项目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实施的背景及现状;项目实施方案、 (略) 线;项目实施主要解决的难题及创新点;产生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费投入等方面的内容。
(二)附件材料
包括成果证明、产品标准、有资质的检测报告和查新报告、知识产权、科技合作协议等。种养殖项目还要提供操作规程等。
(三)项目财务资料
1、发票归集期为一个研发周期内。如果一个研发周期超过2年的,归集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的发票。
2、超过3000元的发票必须有银行流水相对应,否则视为无效。
3、项目涉及到土地流转的租金,支付时间必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并附银行流水证明及土地流转合同,否则为无效。
4、项目研发人员工资不得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并提供相关依据,非研发人员的工资支出不得计入。
5、普通收款收据等视为无效票据。
6、所有财务资料须在申报截止期前上传至政企通系统,项目申报截止后不再增减。
(四)纸质材料寄送地址
所有申报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寄送地址:天台县行政中心1737室。
联系人鲍晓飞,联系电话:*,*。
五、审计
项目投入审计经询价后委托天台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地址:天台县赤城大厦5楼,联系人陈风华、电话*)。项目相关财务资料必须在申报截止期内送达,未提交的视为无效申报。
六、相关责任
1、申报单位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项目申报截止后不追加或修改。
2、项目审计单位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附件:天台县农业科技项目申请表
天台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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