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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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昆山 (略) 硅胶制品、电子产品生产项目

(略) (略) 张 (略) 88号

昆山 (略)

苏州绿 (略)

(略) 场发展需求,昆山 (略) 拟投资*元, (略) 张 (略) 88号,租赁凤冠电机(昆山)有限公司所属的15号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租赁厂房建筑面积315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硅胶制品*件、电子产品*件。该项目建设内容 (略) 张浦镇人民政府备案(备案证号:昆张备〔2024〕39号,项目代码:2019-*-39-03-*)。

1.该项目实施后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昆山 (略) 张浦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张浦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印刷、烘干1、 (略) 版擦拭废气通过TA001号“水洗塔+ (略) 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FQ-ZP-*)排放;喷涂废气通过水帘幕预处理后,与热压成型、调墨废气合并一起经TA002号“气旋喷淋塔过滤+干燥箱(含3道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FQ-ZP-*)排放。印刷、烘干1、烘干2、网版擦拭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调墨、喷涂线和热压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1)表5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1)表6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2

昆山凯密 (略) 线束胶带生产项目

(略) 淀山 (略) 80号

昆山凯密 (略)

苏 (略) (略)

(略) 场发展需要,拟投资*元,于现有租赁厂房内( (略) 80号厂区)进行改扩建项目,增加设备扩大产能,原有产能为自闭管*米/年,闭口管*米/年,海绵胶带*平方米/年,PET胶带*卷/年,隔音棉*个/年,*基胶带*米/年,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全厂年生产线束胶带*平方米。

1.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 (略) 淀山湖 (略) , (略) 淀山湖 (略) 接管标准;

2.本项目热熔胶、UV胶涂布成型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表6标准,润滑油挥发无组织排放产生的非*烷总烃从严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3

苏州 (略) 传感器连接器、线束(电缆)组件生产项目

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 (略) 9 号京东产业园 21 栋 101-201 室

苏州 (略)

苏州晨睿 (略)

公司拟投资*元, (略) 花 (略) 9号京东产业园21栋101-201室,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传感器连接器*个,线束(电缆)组件*条的生产规模;线束(电缆)组件的主要生产工艺为:裁线、剥皮、剥皮、焊接接线端子、电气性能测试、装袋贴标;传感器连接器的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成型、冷却、检验。

1.本项目循环冷却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花桥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花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氨气、*苯二异氰酸酯、二苯基*烷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多亚*基多苯基异氰酸酯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 5 标准。浸锡、焊锡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 9 标准,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2 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昆山 (略) 硅胶制品、电子产品生产项目

(略) (略) 张 (略) 88号

昆山 (略)

苏州绿 (略)

(略) 场发展需求,昆山 (略) 拟投资*元, (略) 张 (略) 88号,租赁凤冠电机(昆山)有限公司所属的15号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租赁厂房建筑面积315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硅胶制品*件、电子产品*件。该项目建设内容 (略) 张浦镇人民政府备案(备案证号:昆张备〔2024〕39号,项目代码:2019-*-39-03-*)。

1.该项目实施后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昆山 (略) 张浦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张浦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印刷、烘干1、 (略) 版擦拭废气通过TA001号“水洗塔+ (略) 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FQ-ZP-*)排放;喷涂废气通过水帘幕预处理后,与热压成型、调墨废气合并一起经TA002号“气旋喷淋塔过滤+干燥箱(含3道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FQ-ZP-*)排放。印刷、烘干1、烘干2、网版擦拭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调墨、喷涂线和热压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1)表5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1)表6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2

昆山凯密 (略) 线束胶带生产项目

(略) 淀山 (略) 80号

昆山凯密 (略)

苏 (略) (略)

(略) 场发展需要,拟投资*元,于现有租赁厂房内( (略) 80号厂区)进行改扩建项目,增加设备扩大产能,原有产能为自闭管*米/年,闭口管*米/年,海绵胶带*平方米/年,PET胶带*卷/年,隔音棉*个/年,*基胶带*米/年,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全厂年生产线束胶带*平方米。

1.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 (略) 淀山湖 (略) , (略) 淀山湖 (略) 接管标准;

2.本项目热熔胶、UV胶涂布成型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表6标准,润滑油挥发无组织排放产生的非*烷总烃从严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3

苏州 (略) 传感器连接器、线束(电缆)组件生产项目

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 (略) 9 号京东产业园 21 栋 101-201 室

苏州 (略)

苏州晨睿 (略)

公司拟投资*元, (略) 花 (略) 9号京东产业园21栋101-201室,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传感器连接器*个,线束(电缆)组件*条的生产规模;线束(电缆)组件的主要生产工艺为:裁线、剥皮、剥皮、焊接接线端子、电气性能测试、装袋贴标;传感器连接器的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成型、冷却、检验。

1.本项目循环冷却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花桥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花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氨气、*苯二异氰酸酯、二苯基*烷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多亚*基多苯基异氰酸酯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 5 标准。浸锡、焊锡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 9 标准,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2 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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