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市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搬迁安置静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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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市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搬迁安置静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4〕102号


(略) 惠农区星 (略) :

  报来《 (略) 惠农区星 (略) 关于< (略) 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搬迁安置静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惠星州房产发〔2024〕26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搬迁安置静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407-*-04-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略) 的跑冒滴漏现象一直困扰着静安片区住户,雨季小区内混合污水溢流, (略) 通行不便。屋顶漏雨,影响住户正常生活。 (略) 系统的安全隐患, (略) 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完善项目区基础设施, (略) 老化等问题,亟需实施该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静安小区一区至静安小区四区

  四、项目主管单位

   (略) 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五、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星 (略)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静安小区一区、静安小区二区、静安小区三区、静安小区四区等4个小区改造燃气管道*米,户内改造4568户,管道开挖及 (略) 面*平方米,改造室外给水管道1931米,改造室外排水管道*米,改造屋面防水层及找平层*平方米。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8月—2025年10月

  八、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4993.*元,其中工程费4499.*元,其他费349.*元,预备费145.*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解决。

  九、有关要求

  1.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 (略) 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搬迁安置静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提升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略) 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搬迁安置静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提升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购置







监理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和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规定,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2、主动接受项目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招标、发包活动的监督。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7月2日


惠审管批字〔2024〕102号


(略) 惠农区星 (略) :

  报来《 (略) 惠农区星 (略) 关于< (略) 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搬迁安置静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惠星州房产发〔2024〕26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搬迁安置静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407-*-04-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略) 的跑冒滴漏现象一直困扰着静安片区住户,雨季小区内混合污水溢流, (略) 通行不便。屋顶漏雨,影响住户正常生活。 (略) 系统的安全隐患, (略) 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完善项目区基础设施, (略) 老化等问题,亟需实施该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静安小区一区至静安小区四区

  四、项目主管单位

   (略) 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五、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星 (略)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静安小区一区、静安小区二区、静安小区三区、静安小区四区等4个小区改造燃气管道*米,户内改造4568户,管道开挖及 (略) 面*平方米,改造室外给水管道1931米,改造室外排水管道*米,改造屋面防水层及找平层*平方米。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8月—2025年10月

  八、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4993.*元,其中工程费4499.*元,其他费349.*元,预备费145.*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解决。

  九、有关要求

  1.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 (略) 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搬迁安置静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提升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略) 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避险搬迁安置静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改造提升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购置







监理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和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第16号令)的规定,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2、主动接受项目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招标、发包活动的监督。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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