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温岭市中杰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双注塑鞋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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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温岭市中杰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双注塑鞋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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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温岭市中杰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双注塑鞋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年7月2日)

2024- 07- 02 15: 55: 06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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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温岭市中杰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双注塑鞋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年7月2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略) 年产*双注塑鞋技改项目

(略) (略) 泽国镇汇邦鞋业园7幢107室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位于 (略) (略) 泽国镇汇邦鞋业园7幢107室的厂房,厂房总建筑面积2508.56㎡。项目购置下料机、针车、扎帮台、圆盘注塑机、粉碎机等设备,主要涉及工艺有下料、缝纫、扎帮、注鞋底、粉碎等,实施年产*双注塑鞋技改项目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1)外购PVC混合料已添加DOTP等混匀,成絮团状或小颗粒状,拆包投料产生粉尘量很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2)粉碎机投料口设置挡板,粉碎时关闭门窗,且塑料粉碎颗粒粒径较大,在5~8毫米,不需要粉碎成粉末,则产生的粉尘颗粒也较大,最终沉降于车间地面,定期清扫,则粉碎粉尘产生量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3)注塑废气、胶粘废气收集后引入“静电除油+UV光氧催化(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废水:项目仅产生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牧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固废:一般废包装

材料、下料边角料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液压油、油类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胶粘剂包装桶、废光催化灯管、废DOTP溶剂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布局、做好减振隔声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11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传真:0576-*

通讯地址: (略) 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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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略) 年产*双注塑鞋技改项目

(略) (略) 泽国镇汇邦鞋业园7幢107室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位于 (略) (略) 泽国镇汇邦鞋业园7幢107室的厂房,厂房总建筑面积2508.56㎡。项目购置下料机、针车、扎帮台、圆盘注塑机、粉碎机等设备,主要涉及工艺有下料、缝纫、扎帮、注鞋底、粉碎等,实施年产*双注塑鞋技改项目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1)外购PVC混合料已添加DOTP等混匀,成絮团状或小颗粒状,拆包投料产生粉尘量很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2)粉碎机投料口设置挡板,粉碎时关闭门窗,且塑料粉碎颗粒粒径较大,在5~8毫米,不需要粉碎成粉末,则产生的粉尘颗粒也较大,最终沉降于车间地面,定期清扫,则粉碎粉尘产生量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3)注塑废气、胶粘废气收集后引入“静电除油+UV光氧催化(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废水:项目仅产生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牧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固废:一般废包装

材料、下料边角料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液压油、油类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胶粘剂包装桶、废光催化灯管、废DOTP溶剂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布局、做好减振隔声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11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传真:0576-*

通讯地址: (略) 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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