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封开县南丰镇低碳试点示范工程
肇庆市封开县南丰镇低碳试点示范工程
封开县南丰镇人民政府:
发来《关于申请审批肇庆市封开县南丰镇低碳试点示范工程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封开县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封府〔2024〕3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肇府〔2018〕9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 (略) 编制的肇庆市封开县南丰镇低碳试点示范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5-*-04-0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增光伏地砖步道100平方米;新增1套光储充一体化充电桩(包括1个光伏车棚、1套储能系统、5套快充桩、5个两轮电动车充电桩);新增太 (略) 灯450套;新增太阳能垃圾箱25套;新增太阳能灌溉系统;打造低碳特色(农)产品及认证2个。
三、该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61.*元,其中工程费用22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元(见附件1)。项目建设资金在上级专项资金中安排解决。
四、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2)。
五、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总投资,加快项目实施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严格控制超规模、超投资现象发生,并通过省投资 (略) 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1.肇庆市封开县南丰镇低碳试点示范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概算核定表;
2.肇庆市封开县南丰镇低碳试点示范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封开县南丰镇人民政府:
发来《关于申请审批肇庆市封开县南丰镇低碳试点示范工程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封开县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封府〔2024〕3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肇府〔2018〕9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 (略) 编制的肇庆市封开县南丰镇低碳试点示范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5-*-04-0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增光伏地砖步道100平方米;新增1套光储充一体化充电桩(包括1个光伏车棚、1套储能系统、5套快充桩、5个两轮电动车充电桩);新增太 (略) 灯450套;新增太阳能垃圾箱25套;新增太阳能灌溉系统;打造低碳特色(农)产品及认证2个。
三、该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61.*元,其中工程费用22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元(见附件1)。项目建设资金在上级专项资金中安排解决。
四、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2)。
五、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总投资,加快项目实施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严格控制超规模、超投资现象发生,并通过省投资 (略) 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1.肇庆市封开县南丰镇低碳试点示范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概算核定表;
2.肇庆市封开县南丰镇低碳试点示范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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