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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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7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九楼 (*) 电 话:09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临夏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园(肉牛)建设项目

临夏县新集镇杨坪村

临夏县河州塬 (略)

甘肃 (略)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新集镇杨坪村,占地面积为*.24平方米。主要建设养殖区、饲料区和养殖管理区,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存栏肉牛3000头、出栏肉牛2000头;项目总投资3489.*元,其中环保投资276.*元,占总投资的7.93%。

一、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止发生水土流失。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现场设置环保旱厕,定期清掏堆肥。运营期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养殖废水一同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经“固液分离+黑膜沼气厌氧发酵”处理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和《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相关要求后作为农田肥料进行利用,不外排。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厂区雨污分流、分区防渗措施,严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扬尘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采用“干清粪”工艺及时清理牛粪,牛舍加强通风,设置封闭式粪污暂存间及密闭粪污水处理区,对牛舍、粪污暂存间及粪污水处理区定期喷洒除臭剂,确保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厂界污染物浓度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要求。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对各类产噪设备通过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强化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及时回填,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运往住建部门指定点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牛粪由有机肥加工厂每日清运生产有机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紫外灯管、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能力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等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规范设置安全填埋井,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无害化处置病死牛胴体,严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生活垃圾统一收运合理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九楼 (*) 电 话:09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临夏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园(肉牛)建设项目

临夏县新集镇杨坪村

临夏县河州塬 (略)

甘肃 (略)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新集镇杨坪村,占地面积为*.24平方米。主要建设养殖区、饲料区和养殖管理区,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存栏肉牛3000头、出栏肉牛2000头;项目总投资3489.*元,其中环保投资276.*元,占总投资的7.93%。

一、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止发生水土流失。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现场设置环保旱厕,定期清掏堆肥。运营期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养殖废水一同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经“固液分离+黑膜沼气厌氧发酵”处理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和《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相关要求后作为农田肥料进行利用,不外排。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厂区雨污分流、分区防渗措施,严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扬尘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采用“干清粪”工艺及时清理牛粪,牛舍加强通风,设置封闭式粪污暂存间及密闭粪污水处理区,对牛舍、粪污暂存间及粪污水处理区定期喷洒除臭剂,确保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厂界污染物浓度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要求。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对各类产噪设备通过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强化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及时回填,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运往住建部门指定点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牛粪由有机肥加工厂每日清运生产有机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紫外灯管、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能力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等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规范设置安全填埋井,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无害化处置病死牛胴体,严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生活垃圾统一收运合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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