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结果的公示岚皋县天柱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张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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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结果的公示岚皋县天柱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张创华

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结果的公示


按照岚皋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岚皋县天柱 (略) 用地分割规划意见的函》(岚自然资函〔2024〕54号)和岚皋县天柱 (略) 与张创华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我局于2024年6月24日对双方分割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批准,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一、批准文号:岚政地国字〔2024〕38号

岚政地国字〔2024〕39号

二、宗地地点:岚皋县城关镇东坡社区。

三、宗地面积:岚皋县天柱 (略) 1185.9平方米,张创华438.4平方米。

四、宗地用途:住宅用地。

五、出让年限:剩余出让年限至2086年12月19日。


规划设计条件按照岚皋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岚皋县天柱 (略) 用地分割规划意见的函》(岚自然资函〔2024〕54号)执行,宗地四至界线以宗地图、表为准。



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7月2日


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结果的公示


按照岚皋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岚皋县天柱 (略) 用地分割规划意见的函》(岚自然资函〔2024〕54号)和岚皋县天柱 (略) 与张创华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我局于2024年6月24日对双方分割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批准,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一、批准文号:岚政地国字〔2024〕38号

岚政地国字〔2024〕39号

二、宗地地点:岚皋县城关镇东坡社区。

三、宗地面积:岚皋县天柱 (略) 1185.9平方米,张创华438.4平方米。

四、宗地用途:住宅用地。

五、出让年限:剩余出让年限至2086年12月19日。


规划设计条件按照岚皋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岚皋县天柱 (略) 用地分割规划意见的函》(岚自然资函〔2024〕54号)执行,宗地四至界线以宗地图、表为准。



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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