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产品产地冷链设施建设需求摸底调查的通知
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产品产地冷链设施建设需求摸底调查的通知
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要求,为持续推进产地冷链物流发展,加快布局冷链物流重要节点,强化冷藏保鲜技术标准研发推广,不断提高冷链物流效率。确保每年冷链设施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将在全县开展项目建设摸底调查,望有建设意愿,符合建设要求的主体积极申报。
一、建设内容要求:
1、新建机械高温库、预冷库、机械冷冻库和气调库。具体内容可参见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略) 发[2022]2号)文件。
2、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4]11号)要求开展摸底,每县上报不超过1个。
二、摸底对象要求
摸底对象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要求“四有”即“有主体、有地、有产业、有带动”。
“有主体”:正常经营的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营业执照;家庭农场在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备案;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有地”:建设用地必须合规,使用城乡建设用地有土地使用许可证,使用设施农业用地有乡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备案证明。
“有产业”: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贮藏内容主要为蔬菜、水果和薯类等种植类产品。
“ 有带动”:利用衔接资金建设冷链设施的主体与脱贫户有收益分红、务工就业、土地流转、托养托管、服务延伸等稳定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
三、时间要求:7月10日前,请有意愿建设的主体负责人携带营业执照和土地手续到祁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与信息化股进行申报。联系人:郭继新。
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日
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要求,为持续推进产地冷链物流发展,加快布局冷链物流重要节点,强化冷藏保鲜技术标准研发推广,不断提高冷链物流效率。确保每年冷链设施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将在全县开展项目建设摸底调查,望有建设意愿,符合建设要求的主体积极申报。
一、建设内容要求:
1、新建机械高温库、预冷库、机械冷冻库和气调库。具体内容可参见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略) 发[2022]2号)文件。
2、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4]11号)要求开展摸底,每县上报不超过1个。
二、摸底对象要求
摸底对象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要求“四有”即“有主体、有地、有产业、有带动”。
“有主体”:正常经营的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营业执照;家庭农场在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备案;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有地”:建设用地必须合规,使用城乡建设用地有土地使用许可证,使用设施农业用地有乡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备案证明。
“有产业”: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贮藏内容主要为蔬菜、水果和薯类等种植类产品。
“ 有带动”:利用衔接资金建设冷链设施的主体与脱贫户有收益分红、务工就业、土地流转、托养托管、服务延伸等稳定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
三、时间要求:7月10日前,请有意愿建设的主体负责人携带营业执照和土地手续到祁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与信息化股进行申报。联系人:郭继新。
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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