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江玉元供排水有限公司取水工程取水申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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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江玉元供排水有限公司取水工程取水申请》的批复

中江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中江玉元供排水有限公司取水工程取水申请》的批复

中 (略) :

你单位报送的中 (略) 取水工程取水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取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批复如下:

一、中 (略) 取水工程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为已建项目。中 (略) 编制的《中 (略) 取水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B)》基本符合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要求,取水水源可靠性稳定性结论基本可行,报告表可以作为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同意该工程在 (略) 中江县仓山镇西阁村7组通过水管引水方式取用地表水,该工程取水类型为:基础设施或公共事业,取水用途为:制水供水,年取水总量*m3。

三、请你单位做好取水口水源水质检测,加强取水口水源保护,发现取水口水源水质不符合水质标准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县级供水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应急方案。

四、请在取水总管上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按用途分类计量供水,建立分类供水台账,做好取水和用水统计,并按规定报送取水用水统计报表。认真落实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加强取水和用水计量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五、按规定向我局申请取水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由我局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每年12月31日前,向中江县水利局报送本年度的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七、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八、若该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办理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附件:中 (略) 《中 (略) 取水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B)》

中江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1日

中江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中江玉元供排水有限公司取水工程取水申请》的批复

中 (略) :

你单位报送的中 (略) 取水工程取水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取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批复如下:

一、中 (略) 取水工程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为已建项目。中 (略) 编制的《中 (略) 取水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B)》基本符合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要求,取水水源可靠性稳定性结论基本可行,报告表可以作为取水申请的技术依据。

二、同意该工程在 (略) 中江县仓山镇西阁村7组通过水管引水方式取用地表水,该工程取水类型为:基础设施或公共事业,取水用途为:制水供水,年取水总量*m3。

三、请你单位做好取水口水源水质检测,加强取水口水源保护,发现取水口水源水质不符合水质标准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县级供水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应急方案。

四、请在取水总管上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按用途分类计量供水,建立分类供水台账,做好取水和用水统计,并按规定报送取水用水统计报表。认真落实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加强取水和用水计量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计量准确。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五、按规定向我局申请取水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由我局核发取水许可证。

六、每年12月31日前,向中江县水利局报送本年度的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

七、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八、若该项目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办理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附件:中 (略) 《中 (略) 取水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B)》

中江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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