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日照段沿线安置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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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日照段沿线安置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新建潍坊至宿 (略) (日照段)、新建潍坊至宿 (略) 至青岛连接线(日照段)沿线安置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略) 五莲县、莒县,其中五莲县4个地块,莒县7个地块,具体为潍宿高铁五莲县段安置区1号地块、潍宿高铁五莲县段安置区2号地块、潍宿高铁五莲县段安置区3号地块、潍宿高铁五莲县段安置区4号地块、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1号地块、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2号地块、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3号地块、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4号地块、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5号地块、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6号地块、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7号地块。

潍宿高铁五莲县段安置区1号地 (略) 五莲县中至镇陡峨村,面积为*m2,土地使用权人为五莲县中至镇陡峨村。潍宿高铁五莲县段安置区2号地 (略) 五莲县高泽镇南官庄村,面积为980m2,土地使用权人为五莲县高泽镇南官庄村。潍宿高铁五莲县段安置区3号地 (略) 五莲县高泽街道李家官庄村,面积为2196m2,土地产权人为五莲县高泽街道李家官庄村。潍宿高铁五莲县段安置区4号地 (略) 五莲县许孟镇*家官庄村,面积1129m2,土地产权人为五莲县许孟镇*家官庄村。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1号地 (略) 莒县阎庄街道孙家山沟村,面积*m2,土地使用权人为莒县阎庄街道孙家山沟村。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2号地 (略) 莒县阎庄街道大柏林村,面积*m2,土地使用权人为莒县阎庄街道大柏林村。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3号地 (略) 莒县阎庄街道官保村,面积4316m2,土地使用权人为莒县阎庄街道官保村。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4号地 (略) 莒县阎庄街道伦家当门村东侧,总面积929m2,土地使用权人为莒县阎庄街道伦家当门村。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5号地 (略) 莒县城阳街道,面积为*m2,土地使用权人大许家庄村、小许家庄村和秦家庄村。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6号地 (略) 莒县峤山镇梁家崖头村南侧,面积4682m2,土地使用权人为梁家崖头村。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7号地 (略) 莒县桑园镇小库沟村东南侧,面积2891m2,土地使用权人为莒县桑园镇小库沟村。

潍坊至宿 (略) (日照段)穿过各调查地块所在村庄,占用少量宅基地,故选址各地块建设安置区进行拆迁补偿安置,地块土地性质拟变更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略) (略) 环境保 (略)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024年6月, (略) (略) 委托,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于2024年6月对各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人员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并结合各地块卫星影像图,对项目地块进行分析,编制完成《潍宿高铁五莲县段安置区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11个调查报告。

经调查各地块历史上为林地、农用地,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各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经现场快筛,检测数据无异常,未发现地块受到污染的情况。

综上,各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区现状无明确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各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区历史上无明显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各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今后可作为居住用地使用。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新建潍坊至宿 (略) (日照段)、新建潍坊至宿 (略) 至青岛连接线(日照段)沿线安置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略) 五莲县、莒县,其中五莲县4个地块,莒县7个地块,具体为潍宿高铁五莲县段安置区1号地块、潍宿高铁五莲县段安置区2号地块、潍宿高铁五莲县段安置区3号地块、潍宿高铁五莲县段安置区4号地块、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1号地块、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2号地块、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3号地块、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4号地块、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5号地块、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6号地块、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7号地块。

潍宿高铁五莲县段安置区1号地 (略) 五莲县中至镇陡峨村,面积为*m2,土地使用权人为五莲县中至镇陡峨村。潍宿高铁五莲县段安置区2号地 (略) 五莲县高泽镇南官庄村,面积为980m2,土地使用权人为五莲县高泽镇南官庄村。潍宿高铁五莲县段安置区3号地 (略) 五莲县高泽街道李家官庄村,面积为2196m2,土地产权人为五莲县高泽街道李家官庄村。潍宿高铁五莲县段安置区4号地 (略) 五莲县许孟镇*家官庄村,面积1129m2,土地产权人为五莲县许孟镇*家官庄村。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1号地 (略) 莒县阎庄街道孙家山沟村,面积*m2,土地使用权人为莒县阎庄街道孙家山沟村。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2号地 (略) 莒县阎庄街道大柏林村,面积*m2,土地使用权人为莒县阎庄街道大柏林村。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3号地 (略) 莒县阎庄街道官保村,面积4316m2,土地使用权人为莒县阎庄街道官保村。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4号地 (略) 莒县阎庄街道伦家当门村东侧,总面积929m2,土地使用权人为莒县阎庄街道伦家当门村。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5号地 (略) 莒县城阳街道,面积为*m2,土地使用权人大许家庄村、小许家庄村和秦家庄村。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6号地 (略) 莒县峤山镇梁家崖头村南侧,面积4682m2,土地使用权人为梁家崖头村。潍宿高铁莒县段安置区7号地 (略) 莒县桑园镇小库沟村东南侧,面积2891m2,土地使用权人为莒县桑园镇小库沟村。

潍坊至宿 (略) (日照段)穿过各调查地块所在村庄,占用少量宅基地,故选址各地块建设安置区进行拆迁补偿安置,地块土地性质拟变更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略) (略) 环境保 (略)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024年6月, (略) (略) 委托,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于2024年6月对各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人员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并结合各地块卫星影像图,对项目地块进行分析,编制完成《潍宿高铁五莲县段安置区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11个调查报告。

经调查各地块历史上为林地、农用地,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各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经现场快筛,检测数据无异常,未发现地块受到污染的情况。

综上,各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区现状无明确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各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区历史上无明显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各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今后可作为居住用地使用。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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