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湖滨新区皂河镇工业园区HB12单元1号、HB13单元3号街区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宿迁市湖滨新区皂河镇工业园区HB12单元1号、HB13单元3号街区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略) 湖滨新区皂河镇工业园区
(HB12单元1号、HB13单元3号街区)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有关规定,泗洪县魏营镇工业集中区规划(拓园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需对公众发布公示信息,使本次规划可能影响的区域内公众对规划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次规划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 (略) 湖滨新区皂河镇工业园区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HB12单元1号街区位于湖滨城区皂河镇,北与骆马湖相邻,位于曹瓦居委会,本次规划范围为曹瓦居委会内所涉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北至黄墩中心学校北侧、南 (略) 、西至皂王线、东至宿黄线。其规划范围(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面积约57.29公顷(859.35亩);HB13单元3号街区位于湖滨城区皂河镇,北与骆马湖相邻,位于新农居委会,本次规划范围为新农居委会内所涉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北 (略) 、南至宿黄线、西至250省道、东至城镇开发边界。其规划范围(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面积约75.22公顷(1128.3亩)。
产业定位:服装纺织(不含染整、制革等工艺)、农副产品及食品加工(不含制糖、屠宰等工艺)、木材加工行业。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湖滨新区皂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吕帅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江苏泰斯特生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资料收集、区域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评价等级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概述、规划区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等)→编制报告书(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环境监测计划及跟踪评价方案、给出结论)→专家评审(召开规划环评报告书审查会)→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委托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资料,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得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2、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前,规划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3、规划实施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六、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众 (略) 络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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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湖滨新区皂河镇工业园区
(HB12单元1号、HB13单元3号街区)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有关规定,泗洪县魏营镇工业集中区规划(拓园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需对公众发布公示信息,使本次规划可能影响的区域内公众对规划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次规划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 (略) 湖滨新区皂河镇工业园区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HB12单元1号街区位于湖滨城区皂河镇,北与骆马湖相邻,位于曹瓦居委会,本次规划范围为曹瓦居委会内所涉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北至黄墩中心学校北侧、南 (略) 、西至皂王线、东至宿黄线。其规划范围(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面积约57.29公顷(859.35亩);HB13单元3号街区位于湖滨城区皂河镇,北与骆马湖相邻,位于新农居委会,本次规划范围为新农居委会内所涉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北 (略) 、南至宿黄线、西至250省道、东至城镇开发边界。其规划范围(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面积约75.22公顷(1128.3亩)。
产业定位:服装纺织(不含染整、制革等工艺)、农副产品及食品加工(不含制糖、屠宰等工艺)、木材加工行业。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湖滨新区皂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吕帅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江苏泰斯特生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资料收集、区域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评价等级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概述、规划区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等)→编制报告书(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环境监测计划及跟踪评价方案、给出结论)→专家评审(召开规划环评报告书审查会)→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委托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资料,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得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2、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前,规划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3、规划实施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六、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众 (略) 络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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