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京山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京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京山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2024年, (略) 将承担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文件精神, (略) 范围内公开遴选一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
一、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略) 境内从事农作物秸秆收储和原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肥料化利用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
(二)遴选条件
1.参选主体财务管理规范,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参选主体2023年农作物秸秆收储或“五化”利用量不得低于1000吨。
3.参选主体须有与农作物秸秆吞吐量相匹配的仓储或露天堆场,且有与收储量或利用量相匹配的作业设备。
4.优先支持秸秆资源利用量大、工作基础好、综合利用潜力大的秸 (略) 场主体。
(三)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申报表;
2.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
4.业绩资料、往年销售合同;
5.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及利用设备明细清单;
6.收储主体的仓储或露天堆场的全景图片及定位截图、利用主体的加工设备图片;
7.项目实施方案;
8.承诺书;
二、遴选方式及程序
1. (略) (略) 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2.参选主体按照遴选公告的要求,真实填写申报材料。
3.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推荐符合条件的参选主体,在项目申报表签字盖章。对信誉和 (略) 场主体,镇(街道)可出具推荐函。
4.参选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申报材料。
5.遴选专班通过综合评分优中选优,将汇 (略) 农业农村局。
6.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审定实施主体名单。
7. (略) (略) 公示遴选结果。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2024年7月3日至7月10日。
2.报送地点: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要逐页加盖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分别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后, (略) 农业农村局。迟报、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3.报送联系人:吴迪(联系电话:*)。
附件:(定)京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京山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docx
2024年, (略) 将承担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文件精神, (略) 范围内公开遴选一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
一、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略) 境内从事农作物秸秆收储和原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肥料化利用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
(二)遴选条件
1.参选主体财务管理规范,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参选主体2023年农作物秸秆收储或“五化”利用量不得低于1000吨。
3.参选主体须有与农作物秸秆吞吐量相匹配的仓储或露天堆场,且有与收储量或利用量相匹配的作业设备。
4.优先支持秸秆资源利用量大、工作基础好、综合利用潜力大的秸 (略) 场主体。
(三)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申报表;
2.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
4.业绩资料、往年销售合同;
5.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及利用设备明细清单;
6.收储主体的仓储或露天堆场的全景图片及定位截图、利用主体的加工设备图片;
7.项目实施方案;
8.承诺书;
二、遴选方式及程序
1. (略) (略) 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2.参选主体按照遴选公告的要求,真实填写申报材料。
3.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推荐符合条件的参选主体,在项目申报表签字盖章。对信誉和 (略) 场主体,镇(街道)可出具推荐函。
4.参选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申报材料。
5.遴选专班通过综合评分优中选优,将汇 (略) 农业农村局。
6.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审定实施主体名单。
7. (略) (略) 公示遴选结果。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2024年7月3日至7月10日。
2.报送地点: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要逐页加盖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分别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后, (略) 农业农村局。迟报、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3.报送联系人:吴迪(联系电话:*)。
附件:(定)京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京山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docx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