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风险评估事项公示
社会风险评估事项公示
为更充分的了解社会各界对“20 (略) 仙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意见建议,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及《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20 (略) 仙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需要实施,对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工程建设地点: (略) 仙岩镇剡溪村 建设内容:(1)土壤改良60.6亩。(2)耕地整理。(3)规划新建灌渠12条,排渠8条,总长9.526km。(4)新建渠系建筑物467处,其中涵管65处、落田坎96处、沉砂池40座、现浇钢筋砼过渠板89处、灌渠放水口115处、量水装置一处、布置公示碑1处、标碑40处、警示牌20处。(5) (略) 22条,总长9.69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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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置图 |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各利益相关群体对该工程事项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如有其他方面意见和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支持本项目实施;
2.您认为该高标准建设项目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否有利;
3.您认为该高标准建设项目是否合理;
4.如果高标准建设项目涉及到您家,您是否同意;
5.该高标准建设项目期间,你关注的负面影响有哪些方面;
6.你对高标准建设项目还有何意见和建议。
三、公告时间
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8日,为期7天。
四、公示说明
1.公众对该事项如有社会风险方面的意见或者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向评估单位提出。
2.公示期间,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五、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 (略) 仙岩镇人民政府
2.评估实施主体:浙江 (略)
3.联系人:樊工
4.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为更充分的了解社会各界对“20 (略) 仙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意见建议,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及《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20 (略) 仙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需要实施,对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工程建设地点: (略) 仙岩镇剡溪村 建设内容:(1)土壤改良60.6亩。(2)耕地整理。(3)规划新建灌渠12条,排渠8条,总长9.526km。(4)新建渠系建筑物467处,其中涵管65处、落田坎96处、沉砂池40座、现浇钢筋砼过渠板89处、灌渠放水口115处、量水装置一处、布置公示碑1处、标碑40处、警示牌20处。(5) (略) 22条,总长9.69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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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各利益相关群体对该工程事项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如有其他方面意见和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支持本项目实施;
2.您认为该高标准建设项目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否有利;
3.您认为该高标准建设项目是否合理;
4.如果高标准建设项目涉及到您家,您是否同意;
5.该高标准建设项目期间,你关注的负面影响有哪些方面;
6.你对高标准建设项目还有何意见和建议。
三、公告时间
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8日,为期7天。
四、公示说明
1.公众对该事项如有社会风险方面的意见或者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向评估单位提出。
2.公示期间,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五、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 (略) 仙岩镇人民政府
2.评估实施主体:浙江 (略)
3.联系人:樊工
4.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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