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周村区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淄博市周村区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一、规划范围
本项目规划 (略) 周 (略) 以东、 (略) 以西、 (略) 以南、城镇开发边界以北区域,总用地面积62.72公顷。
二、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
3.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4.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5.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6. 《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
7.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
8. 《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省政府令第323号)
9.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
10.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11. 《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版)
12. 《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三、规划内容
1.规划用地
规划以教育、居住为功能主体,营造高质量的生活环境,打造宜 (略) 社区和产教融合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本次规划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为基本依据,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1.3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45.1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5.57公顷,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59公顷。
2.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规划区人口规模0.*人,作为一个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主要配建五分钟生活圈及居住街坊相关公共设施。
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包括: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应急救援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再生资源回收点、 (略) 点等设施。
居住街坊配套设施:各居住地块按标准配建的物业管理与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室外健身器械、室内体育设施、便利店、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点、居民机动车停车场(库)、居民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等。
3.道路交通
(略) 向南延伸,道路宽度20米; (略) 与山东 (略) 地块之 (略) ,道路宽度14米。
4.主要控制指标
依据《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规划新建地块主要控制指标如下: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7米;
高等教育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45米或50米。
四、公示时间
2024年7月3日-2024年8月2日
五、联系方式
0533-* 周村规划管理办公室
一、规划范围
本项目规划 (略) 周 (略) 以东、 (略) 以西、 (略) 以南、城镇开发边界以北区域,总用地面积62.72公顷。
二、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
3.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4.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5.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6. 《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
7.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
8. 《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省政府令第323号)
9.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
10.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11. 《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版)
12. 《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三、规划内容
1.规划用地
规划以教育、居住为功能主体,营造高质量的生活环境,打造宜 (略) 社区和产教融合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本次规划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为基本依据,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1.3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45.1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5.57公顷,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59公顷。
2.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规划区人口规模0.*人,作为一个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主要配建五分钟生活圈及居住街坊相关公共设施。
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包括: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应急救援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再生资源回收点、 (略) 点等设施。
居住街坊配套设施:各居住地块按标准配建的物业管理与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室外健身器械、室内体育设施、便利店、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点、居民机动车停车场(库)、居民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等。
3.道路交通
(略) 向南延伸,道路宽度20米; (略) 与山东 (略) 地块之 (略) ,道路宽度14米。
4.主要控制指标
依据《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规划新建地块主要控制指标如下: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7米;
高等教育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45米或50米。
四、公示时间
2024年7月3日-2024年8月2日
五、联系方式
0533-* 周村规划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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