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松街道2023年新城西圩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治理项目草长浜决算批复意见的函
关于方松街道2023年新城西圩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治理项目草长浜决算批复意见的函
关于方松街道2023年新城西圩生态清洁
小流域河湖治理项目(草长浜)
决算批复意见的函
方松街道:
《关于方松街道2023年新城西圩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治理项目(草长浜)决算的请示》(松府方办字〔2024〕26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会同区财政局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方松街道2023年新城西圩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治理项目(草长浜)决算总投资60.*元,其中:工程费用54.*元,独立费用6.*元。
二、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工程决算投资中,总投资由区、街道财政按照1:1 比例承担。
三、接文后,请及时做好项目决算及资料的归档等工作。
特此函复。
(此页无正文)
(略) 松江区水务局
2024年7月2日
(略) 松江区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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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方松街道2023年新城西圩生态清洁
小流域河湖治理项目(草长浜)
决算批复意见的函
方松街道:
《关于方松街道2023年新城西圩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治理项目(草长浜)决算的请示》(松府方办字〔2024〕26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会同区财政局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方松街道2023年新城西圩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治理项目(草长浜)决算总投资60.*元,其中:工程费用54.*元,独立费用6.*元。
二、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工程决算投资中,总投资由区、街道财政按照1:1 比例承担。
三、接文后,请及时做好项目决算及资料的归档等工作。
特此函复。
(此页无正文)
(略) 松江区水务局
2024年7月2日
(略) 松江区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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