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关于对广州建国医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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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关于对广州建国医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02日至 2024年07月0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荔湾 (略) 石路基59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荔湾区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荔 (略) 62号,设置科室有内科、外科、妇产科、皮肤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等,项目原设床位18张,不设传染病房。由于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对现有项目的第五层进行改扩建,新设床位12张,新增医护人员5人,其余楼层功能均不变。本项目不增设中央空调及备用发电机。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本项目门诊部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7h,住院部每天工作24小时,工作制为三班制,每班工作时长为8h(安排夜班一班),年工作365天。项目扩建前共有员工95人(其中医护人员约60人,后勤人员约3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新增医护人员5人,扩建后共有员工10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本项目改扩建前后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均不变,占地面积为499.82m2,总建筑面积为2856.29m2。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 (略) 病床12张,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病房少量的病原微生物气溶胶、污水处理站臭气、垃圾臭气、煎药异味、消毒废气及检验科废气。本项目病原微生物气溶胶通过落实室内空气消毒处理,采用紫外线灯进行紫外线消毒,同时使用消毒液对诊室定期进行湿式清扫,经实施上述消毒措施后可灭绝大部分细菌,则项目内病原微生物气溶胶能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项目内、外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项目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恶臭气体通过现有预留的格栅排气口逸出,再通过管道收集,经UV光解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8m排气筒排放。项目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等暂存依托现有的固废储存间,会产生异味,日产日清,暂存时间较短,并每天定时喷洒除臭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煎药过程产生的异味通过抽排风系统排出,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在治疗检查过程中使用医用酒精产生的消毒废气浓度较低,影响范围仅局限在产生源,经治疗室的通风系统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检验科产生的废气为使用少量酒精消毒时产生的*醇有机废气。通过检验科机械通风保证空气流通和换气次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污水处理站有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污水处理站周边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项目在治疗检查过程中使用酒精消毒时产生的少量*醇消毒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NMHC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厂界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二)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新增医疗废水、检验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沉淀+次氯酸钠法消毒工艺”进行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 (略) (略) 排入大坦沙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珠江西航道前航道。
(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空调机组、就诊人群嘈杂声、污水处理设施风机及水泵等,其噪声级约为60~75dB(A)。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合理布局、加强日常医疗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治理,经过门窗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项目东、南、北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西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中药渣、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中药渣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脱水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项目内暂存。
(五)环境风险:项目涉及到危险物质包括各酒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的贮存,但最大储存量较小,不构成重大风险源。项目环境风险主要考虑废气、废水事故性排放以及危废暂存区、仓库发生泄露、火灾事故的风险。通过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的消防系统、设置专人负责以及其他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可以将项目的风险水平降到较低的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02日至 2024年07月0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荔湾 (略) 石路基59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荔湾区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荔 (略) 62号,设置科室有内科、外科、妇产科、皮肤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等,项目原设床位18张,不设传染病房。由于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对现有项目的第五层进行改扩建,新设床位12张,新增医护人员5人,其余楼层功能均不变。本项目不增设中央空调及备用发电机。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本项目门诊部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7h,住院部每天工作24小时,工作制为三班制,每班工作时长为8h(安排夜班一班),年工作365天。项目扩建前共有员工95人(其中医护人员约60人,后勤人员约3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新增医护人员5人,扩建后共有员工10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本项目改扩建前后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均不变,占地面积为499.82m2,总建筑面积为2856.29m2。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 (略) 病床12张,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病房少量的病原微生物气溶胶、污水处理站臭气、垃圾臭气、煎药异味、消毒废气及检验科废气。本项目病原微生物气溶胶通过落实室内空气消毒处理,采用紫外线灯进行紫外线消毒,同时使用消毒液对诊室定期进行湿式清扫,经实施上述消毒措施后可灭绝大部分细菌,则项目内病原微生物气溶胶能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项目内、外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项目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恶臭气体通过现有预留的格栅排气口逸出,再通过管道收集,经UV光解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8m排气筒排放。项目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等暂存依托现有的固废储存间,会产生异味,日产日清,暂存时间较短,并每天定时喷洒除臭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煎药过程产生的异味通过抽排风系统排出,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在治疗检查过程中使用医用酒精产生的消毒废气浓度较低,影响范围仅局限在产生源,经治疗室的通风系统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检验科产生的废气为使用少量酒精消毒时产生的*醇有机废气。通过检验科机械通风保证空气流通和换气次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污水处理站有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污水处理站周边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项目在治疗检查过程中使用酒精消毒时产生的少量*醇消毒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NMHC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厂界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二)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新增医疗废水、检验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沉淀+次氯酸钠法消毒工艺”进行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 (略) (略) 排入大坦沙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珠江西航道前航道。
(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空调机组、就诊人群嘈杂声、污水处理设施风机及水泵等,其噪声级约为60~75dB(A)。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合理布局、加强日常医疗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治理,经过门窗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项目东、南、北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西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中药渣、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中药渣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脱水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项目内暂存。
(五)环境风险:项目涉及到危险物质包括各酒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的贮存,但最大储存量较小,不构成重大风险源。项目环境风险主要考虑废气、废水事故性排放以及危废暂存区、仓库发生泄露、火灾事故的风险。通过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的消防系统、设置专人负责以及其他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可以将项目的风险水平降到较低的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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