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振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驴子溪永兴镇新桥社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环评信息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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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023-*。通讯地址: (略) 江津区鼎山大道744号附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驴子溪永兴镇新桥社区段 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 (略) 江津区永兴镇 | (略) 江津区振信 (略) | 重庆中煤科工 (略) | 建设内容包括堤防护岸工程和河道疏浚工程,其中新建护岸长14.33km,植物护坡防护5.*m2,清淤疏浚长7.05km。项目总投资3382.*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废气: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施工场地、临时堆场及施工便道施工过程中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堆料场地和施 (略) 进行硬化。临时上岸点和临时堆场采用覆盖、洒水降尘措施,疏浚泥沙石、土石方等在运输过程中应加盖封闭并适量装车;场内运输通道、施工便道等应及时清扫;运输车辆离开施工场地应冲洗轮胎;制订控制扬尘污染方案;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生活区生活用能源采用液化石油气和电能,禁止采用燃煤露天大灶。 废水:4处施工场地,每处场地设置1座不小于5m3的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防尘洒水等,不外排。一工区、三工区设置生活区,各设1座不小于5m3生化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由生化池处理后农用。4处临时堆场各设置1座不小于5m3沉淀池,泥沙石晾干区域四周设收集沟,废水收集进入沉淀池,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基坑采用明沟排水系统,在基坑内设排水沟、集水坑,每隔50m设置一个集水井。初期排水沉淀后排入下游河道,经常性排水收集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或通过泵抽排至临时堆场沉淀池回用。 固废:工程疏浚产生的泥沙石堆放于4个临时堆场泥沙石晾干区,晾晒干后运至弃渣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噪声:夜间不施工,午休时间不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经过居民区时应限速、禁鸣;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靠近声环境敏感目标施工,应严格采取交叉施工、施工围挡及必要的移动式隔声屏障等措施。 生态保护: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施工期间建设的临时建构筑物,开展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合理安排疏浚等水工作业时间,每年3月至6月禁止进行涉水工程的施工,施工前进行必要的驱鱼。 |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证项目代码:2304-*-04-01-* | / |
(略)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023-*。通讯地址: (略) 江津区鼎山大道744号附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驴子溪永兴镇新桥社区段 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 (略) 江津区永兴镇 | (略) 江津区振信 (略) | 重庆中煤科工 (略) | 建设内容包括堤防护岸工程和河道疏浚工程,其中新建护岸长14.33km,植物护坡防护5.*m2,清淤疏浚长7.05km。项目总投资3382.*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废气: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施工场地、临时堆场及施工便道施工过程中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堆料场地和施 (略) 进行硬化。临时上岸点和临时堆场采用覆盖、洒水降尘措施,疏浚泥沙石、土石方等在运输过程中应加盖封闭并适量装车;场内运输通道、施工便道等应及时清扫;运输车辆离开施工场地应冲洗轮胎;制订控制扬尘污染方案;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生活区生活用能源采用液化石油气和电能,禁止采用燃煤露天大灶。 废水:4处施工场地,每处场地设置1座不小于5m3的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防尘洒水等,不外排。一工区、三工区设置生活区,各设1座不小于5m3生化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由生化池处理后农用。4处临时堆场各设置1座不小于5m3沉淀池,泥沙石晾干区域四周设收集沟,废水收集进入沉淀池,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基坑采用明沟排水系统,在基坑内设排水沟、集水坑,每隔50m设置一个集水井。初期排水沉淀后排入下游河道,经常性排水收集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或通过泵抽排至临时堆场沉淀池回用。 固废:工程疏浚产生的泥沙石堆放于4个临时堆场泥沙石晾干区,晾晒干后运至弃渣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噪声:夜间不施工,午休时间不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经过居民区时应限速、禁鸣;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靠近声环境敏感目标施工,应严格采取交叉施工、施工围挡及必要的移动式隔声屏障等措施。 生态保护: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施工期间建设的临时建构筑物,开展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合理安排疏浚等水工作业时间,每年3月至6月禁止进行涉水工程的施工,施工前进行必要的驱鱼。 |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证项目代码:2304-*-04-0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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