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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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威远县1-1-19-264号地块位于 (略) 威远县城区罗家坝街73号,占地约1772.93m2,其历史上涉及工业企业-威远县建材机械厂,主要生产压砖机。根据根据《威远县控规整合及局部调整E-08-2号地块规划红线图》文件,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海分类指南(试行)》结合 * 中对各用地性质描述,故确认为该地块用地性质属居住用地,对照 * 为第一类建设用地。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历史存在工业企业,地块周边区域地下水不饮用,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污染;地块500m范围内存在居民区、学校、地表水体;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不存在工业企业,经分析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影响可能性小。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标准以及法律法规和技术方案,四川 (略) 于2023年编制完成了《威远县建材机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并于2023年12月24日通过评审,依据该方案对本地块进行了采样分析,共设置土壤监测点位8个点位,地下水监测点位3个。经检测,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无污染物超标现象,且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80%。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详细调查阶段。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威远县1-1-19-264号地块位于 (略) 威远县城区罗家坝街73号,占地约1772.93m2,其历史上涉及工业企业-威远县建材机械厂,主要生产压砖机。根据根据《威远县控规整合及局部调整E-08-2号地块规划红线图》文件,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海分类指南(试行)》结合 * 中对各用地性质描述,故确认为该地块用地性质属居住用地,对照 * 为第一类建设用地。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历史存在工业企业,地块周边区域地下水不饮用,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污染;地块500m范围内存在居民区、学校、地表水体;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不存在工业企业,经分析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影响可能性小。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标准以及法律法规和技术方案,四川 (略) 于2023年编制完成了《威远县建材机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并于2023年12月24日通过评审,依据该方案对本地块进行了采样分析,共设置土壤监测点位8个点位,地下水监测点位3个。经检测,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无污染物超标现象,且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80%。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详细调查阶段。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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