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珙县扬尘污染智能监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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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珙县扬尘污染智能监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略) 珙县生态环境局(采购人), (略) 珙县扬尘污染智能监管服务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珙县扬尘污染智能监管服务项目

3.采购人: (略) 珙县生态环境局

4.采购代理机构:无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年初预算环保切块资金

招标控制价:控制价为:*.00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圆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该项目购买供应商提供摄像机等智能监控设备,对涉及大量扬尘产生和县城周边涉农区进行重点覆盖、全天侯监控,及时、发现扬尘事件和露天焚烧秸秆事件, (略) 实现事件的研判和处置,全面提升扬尘和秆焚烧综合防控能力,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购买服务暂定时间为一年,从运行正常,数据能够稳定查看,符合要求之日起计算。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 (略) 生 (略) 站公示。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

8、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无;。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六、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视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前期规范编制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行下载。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月11日10:30(北京时间)。

十一、比选地点: (略) 珙县生态环境局六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珙县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珙县巡场镇人社气象环保大楼七楼办公室

联 系 人:朱正钱

联系电话:*


(略) 珙县扬尘污染智能监管服务项目比选方案.doc

(略) 珙县生态环境局(采购人), (略) 珙县扬尘污染智能监管服务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珙县扬尘污染智能监管服务项目

3.采购人: (略) 珙县生态环境局

4.采购代理机构:无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年初预算环保切块资金

招标控制价:控制价为:*.00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圆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该项目购买供应商提供摄像机等智能监控设备,对涉及大量扬尘产生和县城周边涉农区进行重点覆盖、全天侯监控,及时、发现扬尘事件和露天焚烧秸秆事件, (略) 实现事件的研判和处置,全面提升扬尘和秆焚烧综合防控能力,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购买服务暂定时间为一年,从运行正常,数据能够稳定查看,符合要求之日起计算。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 (略) 生 (略) 站公示。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

8、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无;。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六、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视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前期规范编制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行下载。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月11日10:30(北京时间)。

十一、比选地点: (略) 珙县生态环境局六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珙县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珙县巡场镇人社气象环保大楼七楼办公室

联 系 人:朱正钱

联系电话:*


(略) 珙县扬尘污染智能监管服务项目比选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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