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关于2024年7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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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关于2024年7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4年7 (略) 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杭州 (略) 在桐庐县横村镇2023-1号工业地块设立,年产*吨宠物膨化冻干湿粮食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管理要求。

(一)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排放标准。

(二)废水:生产废水经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

(三)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固废: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生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发生实际排污之前,你单位应当在全国排 (略) 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自主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落实环保设施等安全生产要求,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设计,确保环保设施等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桐庐县 (略) 25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窗口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4年7 (略) 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杭州 (略) 在桐庐县横村镇2023-1号工业地块设立,年产*吨宠物膨化冻干湿粮食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管理要求。

(一)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排放标准。

(二)废水:生产废水经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

(三)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固废: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生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发生实际排污之前,你单位应当在全国排 (略) 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自主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落实环保设施等安全生产要求,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设计,确保环保设施等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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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桐庐县 (略) 25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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