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贾柏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汶上县产学研实践基地项目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国家文物局关于贾柏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汶上县产学研实践基地项目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4〕882号

山东省文物局:

《山东省文物局关于再次上报贾柏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汶上县产学研实践基地相关材料的请示》(鲁文物呈〔2024〕2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贾柏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汶上县产学研实践基地项目。

一、建议加强对新发现地下文物王鲁庄遗址的保护,地下管线设计布局应避让地下文物。

二、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7月1日

,汶上县

文物考函〔2024〕882号

山东省文物局:

《山东省文物局关于再次上报贾柏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汶上县产学研实践基地相关材料的请示》(鲁文物呈〔2024〕2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贾柏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汶上县产学研实践基地项目。

一、建议加强对新发现地下文物王鲁庄遗址的保护,地下管线设计布局应避让地下文物。

二、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7月1日

,汶上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