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科右中旗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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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科右中旗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3日我局拟对内蒙古科右中旗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内蒙古科右中旗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内预留空地

建设单位名称

科尔沁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内蒙古信中 (略)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项目概况:建设垃圾成型车间1座、生活办公楼1座、35kV配电装置预制舱1座、消防蓄水池1座及附属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原生垃圾处理量200t/d,生产垃圾衍生燃料(RDF)量160t/d。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垃圾处理系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TSP)、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引风机将车间内气体引至除臭系统除臭,引风机风量为*m3/h,除臭系统采用“碱洗涤塔吸收+生物滤塔吸收+高效除雾器+植物液洗涤塔吸收”处理,氨气去除效率98%,硫化氢去除效率98%,颗粒物去除效率80%,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高21m,内径1.5m排气筒排放。

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废气氨气、硫化氢及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颗粒物(TSP)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标准限值。

2、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垃圾成型车间产生的颗粒物(TSP)、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本项目垃圾成型车间为全封闭车间内,可降低粉尘外排,生产过程车间定时喷洒植物型除臭剂,同时在四周种植树木,形成绿化隔离带以减小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以上措施可减少臭味产生,场界排放氨气、硫化氢及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TSP)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标准限值因此,采取的措施是可行的。

二、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排放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有垃圾渗滤液、车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及生活废水,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17.16m3/d(*.83m3/a)。项目废水由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收集后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工艺“预处理+两级DTRO”,处理后浓缩液回灌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理后清水拉运至科右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保障中心污水处理服务股(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表2规定的浓度限值。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由整个厂区统筹考虑,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关于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基本要求,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重点突出饮用水水质安全的规定。

三、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步进给料机、粗破机、链板输送机、上料机、风选机、双轴细破机、成型搅拌机、预成型机、成型机、输送带、风机及各类泵等,经选择低噪音设备、减振支座、加弹性垫、隔音、消音器、隔音操作室等一系列降噪减振措施后,项目噪声值降至60~80dB(A),且项目位于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内预留空地,周围无声敏感目标,不会产生影响。 (略) 种植适合当地环境的绿色立体防噪林带,更加提高了降噪能力。通过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值符合标准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方案

本项目运营后,固体废物主要有垃圾处理废金属、风选工序废料渣、废生物滤料、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垃圾处理废金属暂存于除铁贮存箱,定期外售废铁收购站回收处理。项目垃圾处理风选工序废料渣收集在料渣间后回填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废生物滤料不暂存,由厂家回收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场区设垃圾桶收集后回填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等文件的工作流程、公开方式、组织形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工作,进行了第一次 (略) 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公示方式,并编制了《内蒙古科右中旗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本项目在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期间、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 (略) 公示期间、登报公示期间/张贴公告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对公众参与说明也作出了承诺。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0482-*

传真:0482-*

通讯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邮箱:*@*63.com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3日我局拟对内蒙古科右中旗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内蒙古科右中旗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内预留空地

建设单位名称

科尔沁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内蒙古信中 (略)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项目概况:建设垃圾成型车间1座、生活办公楼1座、35kV配电装置预制舱1座、消防蓄水池1座及附属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原生垃圾处理量200t/d,生产垃圾衍生燃料(RDF)量160t/d。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垃圾处理系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TSP)、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引风机将车间内气体引至除臭系统除臭,引风机风量为*m3/h,除臭系统采用“碱洗涤塔吸收+生物滤塔吸收+高效除雾器+植物液洗涤塔吸收”处理,氨气去除效率98%,硫化氢去除效率98%,颗粒物去除效率80%,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高21m,内径1.5m排气筒排放。

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废气氨气、硫化氢及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颗粒物(TSP)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标准限值。

2、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垃圾成型车间产生的颗粒物(TSP)、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本项目垃圾成型车间为全封闭车间内,可降低粉尘外排,生产过程车间定时喷洒植物型除臭剂,同时在四周种植树木,形成绿化隔离带以减小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以上措施可减少臭味产生,场界排放氨气、硫化氢及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TSP)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标准限值因此,采取的措施是可行的。

二、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排放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有垃圾渗滤液、车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及生活废水,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17.16m3/d(*.83m3/a)。项目废水由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收集后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工艺“预处理+两级DTRO”,处理后浓缩液回灌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理后清水拉运至科右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保障中心污水处理服务股(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表2规定的浓度限值。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由整个厂区统筹考虑,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关于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基本要求,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重点突出饮用水水质安全的规定。

三、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步进给料机、粗破机、链板输送机、上料机、风选机、双轴细破机、成型搅拌机、预成型机、成型机、输送带、风机及各类泵等,经选择低噪音设备、减振支座、加弹性垫、隔音、消音器、隔音操作室等一系列降噪减振措施后,项目噪声值降至60~80dB(A),且项目位于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内预留空地,周围无声敏感目标,不会产生影响。 (略) 种植适合当地环境的绿色立体防噪林带,更加提高了降噪能力。通过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值符合标准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方案

本项目运营后,固体废物主要有垃圾处理废金属、风选工序废料渣、废生物滤料、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垃圾处理废金属暂存于除铁贮存箱,定期外售废铁收购站回收处理。项目垃圾处理风选工序废料渣收集在料渣间后回填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废生物滤料不暂存,由厂家回收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场区设垃圾桶收集后回填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等文件的工作流程、公开方式、组织形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工作,进行了第一次 (略) 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公示方式,并编制了《内蒙古科右中旗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本项目在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期间、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 (略) 公示期间、登报公示期间/张贴公告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对公众参与说明也作出了承诺。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0482-*

传真:0482-*

通讯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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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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