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智慧停车建设项目
揭西县智慧停车建设项目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要求审批揭西县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揭西城执请〔2024〕12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提升我县公共停车设施,我局原则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07-*-18-04-*。
三、项目建设地 (略) 揭西县县城 (略) 、棉湖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主要对揭西县区域内升级改造公共停车设施,规划5000个停车泊位。
(一)封闭停车场升级改造。将原有封闭车场共1600个泊位包括湖西村老人会前广场、塑料二厂、 (略) 、云湖公园前、后门停车场、揭西 (略) 停车场等车场进行改造并配套新能源车充电桩226个,停车场占地面积共*㎡。
(二)路侧泊位升级改造。将原有揭西县区域内32 (略) 共3 (略) 侧泊位进行升级改造并配套新能源车充电桩,以及配套施工、杆体、安装调试、泊位施划、网络、电力配套、综合布线等。
(三)建设智慧停 (略) 、智 (略) (略) 以及用户端停车充电支付结算系统。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安装费用2394.*元、设备购置费975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99.*元、预备费662.*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实施禁止投向领域工程。
八、严格按照《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 号)的文件要求,明确可实施以工代赈的具体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在工程相关环节实施以工代赈。
九、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要求审批揭西县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揭西城执请〔2024〕12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提升我县公共停车设施,我局原则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07-*-18-04-*。
三、项目建设地 (略) 揭西县县城 (略) 、棉湖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主要对揭西县区域内升级改造公共停车设施,规划5000个停车泊位。
(一)封闭停车场升级改造。将原有封闭车场共1600个泊位包括湖西村老人会前广场、塑料二厂、 (略) 、云湖公园前、后门停车场、揭西 (略) 停车场等车场进行改造并配套新能源车充电桩226个,停车场占地面积共*㎡。
(二)路侧泊位升级改造。将原有揭西县区域内32 (略) 共3 (略) 侧泊位进行升级改造并配套新能源车充电桩,以及配套施工、杆体、安装调试、泊位施划、网络、电力配套、综合布线等。
(三)建设智慧停 (略) 、智 (略) (略) 以及用户端停车充电支付结算系统。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安装费用2394.*元、设备购置费975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99.*元、预备费662.*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实施禁止投向领域工程。
八、严格按照《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 号)的文件要求,明确可实施以工代赈的具体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在工程相关环节实施以工代赈。
九、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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