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主城区唐家沱组团I15-6/03、I14-4/07、I14-5/05部分、I15-4/05部分等地块及相邻道路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重庆市主城区唐家沱组团I15-6/03、I14-4/07、I14-5/05部分、I15-4/05部分等地块及相邻道路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略) 主城区唐家沱组团I15-6/03、I14-4/07、I14-5/05(部分)、I15-4/05(部分)等地块 (略) (略) 江北区寸滩街道黑石子社区,地块红线面积约*.18m2。该地块北至轨道4号线黑石子站;东至荒地;南 (略) 和荒地; (略) 。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6.*°,北纬29.*°。
1964年前,评估地块内主要为零散的宅基地和农用地;1964年~1990年, (略) 前进园艺场罐头食品厂(C1453、C1525)于地块中部区域修建,从事桔子罐头和固体饮料(菊花晶)生产;1990年食品厂搬迁,生产设备全部拆除。1994年,食品厂地块中部的闲置厂房(成品仓库的西侧部分区域)和办公楼 (略) 江北区互利防腐厂一分厂(C3360),用于汽车零部件镀锌镀铬处理;2002年,互利防腐厂一分厂停产,设备未拆除;2003年,互利防腐厂一分厂整体打包出售于重庆细水 (略) (C3360),仍从事汽车零部件镀锌镀铬生产;2011年, (略) 搬迁,生产设施全部拆除;同年,刘二娃租用食品厂的成品仓库和菊花品生产车间,从事废旧塑料加工(C4220),不涉及深程度加工;2018年,刘二娃废品回收站停产搬迁,生产设备全部拆除;2024年1月, (略) 开展并完成生产区域的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遗留设备的清运处置工作以及遗留建(构)筑物拆除工作;目前地块处于闲置状态。
根据江北新城土地利用规划图, (略) 江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实,评估地块范围内的地块有I15-6/03、I14-4/07、I14-5/05(部分)、I15-4/05(部分) (略) 。其中I15-6/03、I14-4/07地块现规划为住商混合用地(R2B1),I14-5/05(部分)地块现规划为防护绿地(G2),I15-4/05(部分)地块现规划为公园绿地、供电用地、社会停车场混合用地(G1U12S42),其 (略) 道路用地(S1),评估地块范围内有第一类用地类型,又有第二类用地类型。评估地块整体从严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标准中未涉及的因子采用第一类用地类型推导的风险控制值进行评价。
2024年6月,重庆 (略) 编制的《 (略) 主城区唐家沱组团I15-6/03、I14-4/07、I14-5/05(部分)、I15-4/05(部分)等地块 (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了江北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的专家审查会。初步调查结果认为:评估地块内部分土壤样品中六价铬、镍的含量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部分土壤样品因子总铬含量超过《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评估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规划用地性质要求,需尽快开展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技术审查要点(试行)》要求,结合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本次详细调查阶段在地块内共新增布设了35个土壤监测点位(不含初步调查阶段和详细调查阶段的5个原点位加深),7个地下水同步土壤点位(含初步调查阶段的3个点位),2个地表水监测点位,送检了127个土壤样品(不含14个土壤平行样品),10个地下水样品(不含3个地下水平行样品),4个地表水样品(不含2个地表水平行样品)。土壤的监测因子为:pH、六价铬、铬、锌、镍、铜、铅、镉、砷、汞、氰化物、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烃(C10-C40)、邻苯二*酸酯类。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为:pH、六价铬、铬、锌、镍、铜、铅、镉、砷、汞、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烃(C10-C40)、邻苯二*酸酯类。地表水样品监测因子为:pH、六价铬、铬、锌、镍、铜、铅、镉、砷、汞、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类、邻苯二*酸酯类。
综合前期及本次调查检测结果:评估地块内送检的部分土壤样品中六价铬、镍、铅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含量超过《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部分样品六价铬、镍、铅含量超过*中第一类用地管制值,部分样品铬含量超过DB51 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管制值。土壤中各污染物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六价铬224.33倍(0.9~676mg/kg)、镍11.67倍(9~1900mg/kg)、铅45.25倍(11~*mg/kg)、铬4.57倍(23~6700mg/kg)。送检的地下水样品中各检测因子含量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地下水样品中石油烃(C10-C40)含量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总铬含量未超过按照HJ25.3计算的第一类用地地下水风险控制值。送检的地表水样品中各检测因子含量均未超过《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对应标准限值。
在第一类用地方式下,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中六价铬、铬、镍、铅对应的健康风险超过了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地块土壤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为:六价铬3.0mg/kg、铬1202mg/kg、镍150mg/kg、铅400mg/kg。根据相关标准导则要求,结合污染空间分布,以最终确定的修复目标值作为划定污染土壤范围和方量的主要依据,估算出地块内受污染土壤面积为1029平方米到1407平方米之间,总计需要修复的污染土壤方量4100.8立方米到5537.2立方米。
评估地块内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属于“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大型填埋场等五类地块涉及行业类别”内,地块污染区域涉及住商混合用地(R2B1)、 (略) 用地(S1),监测 (略) 道路用地区域内部分样品中六价铬和铬含量超过了第二类用地管制值。按照《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固体废物和土壤环境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和《 (略)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地块住商混合用地区域的污染土壤需要按照国家鉴别规范及现有的鉴别程序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涉及危险特性鉴别土壤的面积为542.2平方米到713.2平方米之间,总计需要鉴别的污染土壤方量1814.4立方米到2535.9立方米,特征因子为六价铬、铬、镍、铅。 (略) 用地区域的污染土壤在后续的治理修复阶段如果通过水泥窑协同处置,则不需要开展危废鉴别工作;若通过焚烧、填埋、烧结制陶粒等方式进行处置,则需要按照国家鉴别规范及现有的鉴别程序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可能涉及危险特性鉴别土壤的面积为207.3平方米到207.7平方米之间,总计需要鉴别的污染土壤方量801.7立方米到962.2立方米,特征因子为六价铬、铬、铅。通过对地块土壤污染程度进行分级评价,评估地块属于中度污染地块。
综上,本次调查评估认为评估地块土壤受到六价铬、铬、镍、铅污染,土壤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后续规划用地要求,需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对该地块进行治理修复,保障地块的再开发环境安全。
(略) 主城区唐家沱组团I15-6/03、I14-4/07、I14-5/05(部分)、I15-4/05(部分)等地块 (略) (略) 江北区寸滩街道黑石子社区,地块红线面积约*.18m2。该地块北至轨道4号线黑石子站;东至荒地;南 (略) 和荒地; (略) 。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6.*°,北纬29.*°。
1964年前,评估地块内主要为零散的宅基地和农用地;1964年~1990年, (略) 前进园艺场罐头食品厂(C1453、C1525)于地块中部区域修建,从事桔子罐头和固体饮料(菊花晶)生产;1990年食品厂搬迁,生产设备全部拆除。1994年,食品厂地块中部的闲置厂房(成品仓库的西侧部分区域)和办公楼 (略) 江北区互利防腐厂一分厂(C3360),用于汽车零部件镀锌镀铬处理;2002年,互利防腐厂一分厂停产,设备未拆除;2003年,互利防腐厂一分厂整体打包出售于重庆细水 (略) (C3360),仍从事汽车零部件镀锌镀铬生产;2011年, (略) 搬迁,生产设施全部拆除;同年,刘二娃租用食品厂的成品仓库和菊花品生产车间,从事废旧塑料加工(C4220),不涉及深程度加工;2018年,刘二娃废品回收站停产搬迁,生产设备全部拆除;2024年1月, (略) 开展并完成生产区域的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遗留设备的清运处置工作以及遗留建(构)筑物拆除工作;目前地块处于闲置状态。
根据江北新城土地利用规划图, (略) 江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实,评估地块范围内的地块有I15-6/03、I14-4/07、I14-5/05(部分)、I15-4/05(部分) (略) 。其中I15-6/03、I14-4/07地块现规划为住商混合用地(R2B1),I14-5/05(部分)地块现规划为防护绿地(G2),I15-4/05(部分)地块现规划为公园绿地、供电用地、社会停车场混合用地(G1U12S42),其 (略) 道路用地(S1),评估地块范围内有第一类用地类型,又有第二类用地类型。评估地块整体从严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标准中未涉及的因子采用第一类用地类型推导的风险控制值进行评价。
2024年6月,重庆 (略) 编制的《 (略) 主城区唐家沱组团I15-6/03、I14-4/07、I14-5/05(部分)、I15-4/05(部分)等地块 (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了江北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的专家审查会。初步调查结果认为:评估地块内部分土壤样品中六价铬、镍的含量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部分土壤样品因子总铬含量超过《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评估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规划用地性质要求,需尽快开展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技术审查要点(试行)》要求,结合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本次详细调查阶段在地块内共新增布设了35个土壤监测点位(不含初步调查阶段和详细调查阶段的5个原点位加深),7个地下水同步土壤点位(含初步调查阶段的3个点位),2个地表水监测点位,送检了127个土壤样品(不含14个土壤平行样品),10个地下水样品(不含3个地下水平行样品),4个地表水样品(不含2个地表水平行样品)。土壤的监测因子为:pH、六价铬、铬、锌、镍、铜、铅、镉、砷、汞、氰化物、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烃(C10-C40)、邻苯二*酸酯类。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为:pH、六价铬、铬、锌、镍、铜、铅、镉、砷、汞、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烃(C10-C40)、邻苯二*酸酯类。地表水样品监测因子为:pH、六价铬、铬、锌、镍、铜、铅、镉、砷、汞、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类、邻苯二*酸酯类。
综合前期及本次调查检测结果:评估地块内送检的部分土壤样品中六价铬、镍、铅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含量超过《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部分样品六价铬、镍、铅含量超过*中第一类用地管制值,部分样品铬含量超过DB51 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管制值。土壤中各污染物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六价铬224.33倍(0.9~676mg/kg)、镍11.67倍(9~1900mg/kg)、铅45.25倍(11~*mg/kg)、铬4.57倍(23~6700mg/kg)。送检的地下水样品中各检测因子含量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地下水样品中石油烃(C10-C40)含量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总铬含量未超过按照HJ25.3计算的第一类用地地下水风险控制值。送检的地表水样品中各检测因子含量均未超过《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对应标准限值。
在第一类用地方式下,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中六价铬、铬、镍、铅对应的健康风险超过了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地块土壤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为:六价铬3.0mg/kg、铬1202mg/kg、镍150mg/kg、铅400mg/kg。根据相关标准导则要求,结合污染空间分布,以最终确定的修复目标值作为划定污染土壤范围和方量的主要依据,估算出地块内受污染土壤面积为1029平方米到1407平方米之间,总计需要修复的污染土壤方量4100.8立方米到5537.2立方米。
评估地块内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属于“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大型填埋场等五类地块涉及行业类别”内,地块污染区域涉及住商混合用地(R2B1)、 (略) 用地(S1),监测 (略) 道路用地区域内部分样品中六价铬和铬含量超过了第二类用地管制值。按照《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固体废物和土壤环境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和《 (略)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地块住商混合用地区域的污染土壤需要按照国家鉴别规范及现有的鉴别程序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涉及危险特性鉴别土壤的面积为542.2平方米到713.2平方米之间,总计需要鉴别的污染土壤方量1814.4立方米到2535.9立方米,特征因子为六价铬、铬、镍、铅。 (略) 用地区域的污染土壤在后续的治理修复阶段如果通过水泥窑协同处置,则不需要开展危废鉴别工作;若通过焚烧、填埋、烧结制陶粒等方式进行处置,则需要按照国家鉴别规范及现有的鉴别程序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可能涉及危险特性鉴别土壤的面积为207.3平方米到207.7平方米之间,总计需要鉴别的污染土壤方量801.7立方米到962.2立方米,特征因子为六价铬、铬、铅。通过对地块土壤污染程度进行分级评价,评估地块属于中度污染地块。
综上,本次调查评估认为评估地块土壤受到六价铬、铬、镍、铅污染,土壤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后续规划用地要求,需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对该地块进行治理修复,保障地块的再开发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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