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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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县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商水县*号地块位于 (略) 商 (略) 南侧, (略) 西侧, (略) 北侧, (略) 东侧,调查地块四至范围:地块 (略) 、绿地,南至农田,西至项目部,北至商水县*号地块,中心坐标为纬度:33.*°;经度:114.*°。调查地块面积为*.83m2(合100.19亩)。

2020年12月7日,商水县自然资源局将其受让给商水县 (略) (见附件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行动防治计划》中第四条规定: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本地块属于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商业用地的情形,所以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了做好地块污染防治工作,实现项目用地安全、环保可持续的发展,商水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我单位开展了该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通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通过分析、确定地块范围内潜在的污染,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 1-2019)的相关要求完成了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商水县*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商水县*号地块位于 (略) 商 (略) 南侧, (略) 西侧, (略) 北侧, (略) 东侧,调查范围四至范围:地块 (略) 、绿地,南至农田,西至项目部,北至商水县*号地块,中心坐标为纬度:33.*°;经度:114.*°。调查地块面积为*.83m2(合100.19亩)。该地块规划为居住、商住用地。

2.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历史为耕地,地块现状为金月湾小区(尚未完成建设),地块内无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历史,无异味;调查地块内未见槽罐、工业废水排放管道;调查地块内没有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堆放历史;调查地块内没有槽罐使用历史;调查地块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相邻地块主要为居民区、道路、 (略) ,经分析对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相邻地块未发现土壤污染异常痕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事故以及环境投诉事件;分析认为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未发现潜在的污染源。

3.地块周边历史使用情况:周边地块1km范围内主要存在 (略) 。经分析通过大气沉降、地下水迁移进而对本地块造成影响较小。

综上,本次调查认为:商水县*号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明确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周围区域对本地块造成影响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调查地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 动可以结束。

,商水县,020-

商水县*号地块位于 (略) 商 (略) 南侧, (略) 西侧, (略) 北侧, (略) 东侧,调查地块四至范围:地块 (略) 、绿地,南至农田,西至项目部,北至商水县*号地块,中心坐标为纬度:33.*°;经度:114.*°。调查地块面积为*.83m2(合100.19亩)。

2020年12月7日,商水县自然资源局将其受让给商水县 (略) (见附件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行动防治计划》中第四条规定: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本地块属于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商业用地的情形,所以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了做好地块污染防治工作,实现项目用地安全、环保可持续的发展,商水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我单位开展了该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通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通过分析、确定地块范围内潜在的污染,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 1-2019)的相关要求完成了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商水县*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商水县*号地块位于 (略) 商 (略) 南侧, (略) 西侧, (略) 北侧, (略) 东侧,调查范围四至范围:地块 (略) 、绿地,南至农田,西至项目部,北至商水县*号地块,中心坐标为纬度:33.*°;经度:114.*°。调查地块面积为*.83m2(合100.19亩)。该地块规划为居住、商住用地。

2.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历史为耕地,地块现状为金月湾小区(尚未完成建设),地块内无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历史,无异味;调查地块内未见槽罐、工业废水排放管道;调查地块内没有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堆放历史;调查地块内没有槽罐使用历史;调查地块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相邻地块主要为居民区、道路、 (略) ,经分析对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相邻地块未发现土壤污染异常痕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事故以及环境投诉事件;分析认为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未发现潜在的污染源。

3.地块周边历史使用情况:周边地块1km范围内主要存在 (略) 。经分析通过大气沉降、地下水迁移进而对本地块造成影响较小。

综上,本次调查认为:商水县*号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明确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周围区域对本地块造成影响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调查地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 动可以结束。

,商水县,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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