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高分子净水剂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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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高分子净水剂生产项目

  报来多功能高分子净水剂生产项目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粤府〔2023〕68号),同意建设多功能高分子净水剂生产项目(项目代码为:2406-*-04-01-*)。
  项目单位为源创科(河源)高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连平县隆街镇隆街产业物流园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合约27亩),拟建2条液态聚合氯化铝生产线,年综合利用铝行业固废(铝灰渣)*吨生产10%液态聚合氯化铝*吨,产品质量满足《水处理剂 聚氯化铝》(GB T*-2022)的要求,同时副产氟化钙、硫酸铵、铝用精炼剂等产品并满足《氟化钙》(GBT *-2011)、《肥料级硫酸铵》(GBT 535-2020)、《铝及铝合金用熔剂》(YS/T491-2020)等产品质量标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预处理车间、无害化处理车间、资源化利用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辅助仓库、盐酸罐区、公用工程房和综合楼,以及室外基础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887.*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
  五、建设项目涉及的用地、规划、环保、节能、消防、安全生产等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
  六、按照招投标有关管理办法,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无需核准招投标。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源创科(河源)高 (略) 多功能高分子净水剂生产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连自然资管制〔2024〕055号)、《关于征求《多功能高分子净水剂生产项目》核准意见的复函》、《关于源创科(河源)高 (略) 多功能高分子净水剂生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批复》(隆府复〔2024〕3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源创科(河源)高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源创科(河源)高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报来多功能高分子净水剂生产项目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粤府〔2023〕68号),同意建设多功能高分子净水剂生产项目(项目代码为:2406-*-04-01-*)。
  项目单位为源创科(河源)高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连平县隆街镇隆街产业物流园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合约27亩),拟建2条液态聚合氯化铝生产线,年综合利用铝行业固废(铝灰渣)*吨生产10%液态聚合氯化铝*吨,产品质量满足《水处理剂 聚氯化铝》(GB T*-2022)的要求,同时副产氟化钙、硫酸铵、铝用精炼剂等产品并满足《氟化钙》(GBT *-2011)、《肥料级硫酸铵》(GBT 535-2020)、《铝及铝合金用熔剂》(YS/T491-2020)等产品质量标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预处理车间、无害化处理车间、资源化利用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辅助仓库、盐酸罐区、公用工程房和综合楼,以及室外基础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887.*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
  五、建设项目涉及的用地、规划、环保、节能、消防、安全生产等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
  六、按照招投标有关管理办法,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无需核准招投标。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源创科(河源)高 (略) 多功能高分子净水剂生产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连自然资管制〔2024〕055号)、《关于征求《多功能高分子净水剂生产项目》核准意见的复函》、《关于源创科(河源)高 (略) 多功能高分子净水剂生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批复》(隆府复〔2024〕3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源创科(河源)高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源创科(河源)高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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