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县报福镇农村公路提升项目林区道路三期—前山新桥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建设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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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吉县报福镇农村公路提升项目林区道路三期—前山新桥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建设项目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安吉县报福 (略) 提升项目( (略) )三期—前山新桥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工程位于安吉县报福镇中张村,项目共占用张坞溪水域面积为12.46m2,属于非重要水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1日

联系方式:0572-*

申请人:安吉县两山生态 (略) ;

浙江 (略) ;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1、关于请求审批《安吉县报福 (略) 提升项目( (略) )三期—前山新桥防洪评价表》的请示

( (略) )三期—前山新桥的请示

2、《安吉县报福 (略) 提升项目( (略) )三期—前山新桥防洪评价表》

正稿 合并版 安吉县报福 (略) 提升项目( (略) )三期防洪评价表(报批稿*)

安吉县水利局

2024年5月15日


*-*-569-公告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安吉县报福 (略) 提升项目( (略) )三期—前山新桥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工程位于安吉县报福镇中张村,项目共占用张坞溪水域面积为12.46m2,属于非重要水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1日

联系方式:0572-*

申请人:安吉县两山生态 (略) ;

浙江 (略) ;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1、关于请求审批《安吉县报福 (略) 提升项目( (略) )三期—前山新桥防洪评价表》的请示

( (略) )三期—前山新桥的请示

2、《安吉县报福 (略) 提升项目( (略) )三期—前山新桥防洪评价表》

正稿 合并版 安吉县报福 (略) 提升项目( (略) )三期防洪评价表(报批稿*)

安吉县水利局

2024年5月15日


*-*-569-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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