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6日—5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4年5月6日—5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6日—5月9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0日-5月1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

通讯地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略) 东 (略) 400号)

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5月6日—5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四川华泽 (略) 年产5000吨油气田化学助剂生产及研发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年产5000吨油气田化学助剂生产及研发基地项目

四川华泽 (略)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

眉市环建函[2024]35号

2024年5月6日

2

关于四川省中 (略) (略) 新中心规划建设影响籍眉线、彭乐线输气管道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新中心规划建设影响籍眉线、彭乐线输气管道迁改工程

四川省中 (略)

东坡区太和镇

眉市环建函[2024]37号

2024年5月9日

3

关于四 (略) 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及原料储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及原料储罐项目

四 (略)

甘眉工业园区

眉市环建函[2024]38号

2024年5月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6日—5月9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0日-5月1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

通讯地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略) 东 (略) 400号)

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5月6日—5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四川华泽 (略) 年产5000吨油气田化学助剂生产及研发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年产5000吨油气田化学助剂生产及研发基地项目

四川华泽 (略)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

眉市环建函[2024]35号

2024年5月6日

2

关于四川省中 (略) (略) 新中心规划建设影响籍眉线、彭乐线输气管道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新中心规划建设影响籍眉线、彭乐线输气管道迁改工程

四川省中 (略)

东坡区太和镇

眉市环建函[2024]37号

2024年5月9日

3

关于四 (略) 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及原料储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及原料储罐项目

四 (略)

甘眉工业园区

眉市环建函[2024]38号

2024年5月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