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第四批次住宅用地怡心街道双塘社区亩地块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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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第四批次住宅用地怡心街道双塘社区亩地块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略) 双流区第四批次住宅用地怡心街道双塘社区57.5096亩地块项目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 (略) 双流区第四批次住宅用地怡心街道双塘社区57.5096亩地块项目”地 (略) 双流区怡心街道双塘社区2组、6组,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04.*°,N30.*°,于怡心湖片区(天保南)L地块以西,华府大道以东, (略) (略) 以北, (略) (略) 以南,本次调查怡心湖片区(天保南)L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57.5096亩。调查地块2020年征地前为双塘社区2组、6组集体用地,范围内主要为农业用地,修建有自建房;2020年政府对本地块进行征收,2021年完成地块内自建房拆除工作,征收完成的地块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未进行开发利用。2024年3月 (略) 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评估地块调整规划为二类住宅用地《规划条件(成规设[2024]J0090号)》,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规定的建设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情况

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与倾倒、工业废水污染等情形,地块内存在外来堆土,不涉及建筑垃圾和有毒有害物质堆存及倾倒,外来堆土主要来源于2022年地块东 (略) 修建时产生的土方和2024年3月邻近地块北侧开 (略) 及管道产生的土方。2021年地块西南角设置了临时进出工地车辆冲洗区和门卫室,对转移拆迁建渣的进出车辆进行冲洗直至2023年废弃,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且存在时间较短,历史无污染源,故本地块历史活动对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之后*荒人使用木板及铁板搭建临时休息场所直至2024年3年平整场地推平覆盖,无其他活动,现场无污染痕迹。地块内已进行平整,外来土已与原生土混合无法区分,但通过人员访谈和历史影像,外来堆土均来自附近未开发利用地块工程项目建设产生的原生土,周边地块历史无工业企业,无固体废物倾倒,现场无颜色和气味异常土壤,故外来堆土对本地块的影响较小。

地块紧邻四周无工业企业,500m范围内的企业距离本地块距离为西侧60m的 (略) 园区,经现场踏勘及分析可知,园区企业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较小,不存在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因此,从现有调查情况来看,未发现调查地块及周边存在确定的污染源,周边污染源对本地块影响可以忽略。

三、初步调查结论

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略) 双流区第四批次住宅用地怡心街道双塘社区57.5096亩地块项目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 (略) 双流区第四批次住宅用地怡心街道双塘社区57.5096亩地块项目”地 (略) 双流区怡心街道双塘社区2组、6组,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04.*°,N30.*°,于怡心湖片区(天保南)L地块以西,华府大道以东, (略) (略) 以北, (略) (略) 以南,本次调查怡心湖片区(天保南)L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57.5096亩。调查地块2020年征地前为双塘社区2组、6组集体用地,范围内主要为农业用地,修建有自建房;2020年政府对本地块进行征收,2021年完成地块内自建房拆除工作,征收完成的地块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未进行开发利用。2024年3月 (略) 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评估地块调整规划为二类住宅用地《规划条件(成规设[2024]J0090号)》,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规定的建设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情况

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与倾倒、工业废水污染等情形,地块内存在外来堆土,不涉及建筑垃圾和有毒有害物质堆存及倾倒,外来堆土主要来源于2022年地块东 (略) 修建时产生的土方和2024年3月邻近地块北侧开 (略) 及管道产生的土方。2021年地块西南角设置了临时进出工地车辆冲洗区和门卫室,对转移拆迁建渣的进出车辆进行冲洗直至2023年废弃,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且存在时间较短,历史无污染源,故本地块历史活动对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之后*荒人使用木板及铁板搭建临时休息场所直至2024年3年平整场地推平覆盖,无其他活动,现场无污染痕迹。地块内已进行平整,外来土已与原生土混合无法区分,但通过人员访谈和历史影像,外来堆土均来自附近未开发利用地块工程项目建设产生的原生土,周边地块历史无工业企业,无固体废物倾倒,现场无颜色和气味异常土壤,故外来堆土对本地块的影响较小。

地块紧邻四周无工业企业,500m范围内的企业距离本地块距离为西侧60m的 (略) 园区,经现场踏勘及分析可知,园区企业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较小,不存在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因此,从现有调查情况来看,未发现调查地块及周边存在确定的污染源,周边污染源对本地块影响可以忽略。

三、初步调查结论

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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