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荡田安置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涉河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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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荡田安置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涉河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略) 新城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东荡田安置小区周 (略) 工程涉河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收悉。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本工程的建设完善了东荡田安置小区 (略) 网布局,提高 (略) 通行能力,改善了小区周边的交通环境,为居民出行和生产生活提供便利,为全面提高新城区域通行能力创造有利条件,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同意《报告》涉河内容

本工程 (略) (略) (略) 道路,涉河建筑物为桥梁和排污管线,涉及的河道为汪家河、倒桥头河、茶山浦河。

桥梁设置在现状汪家河桩号K0+156处,建桥处现状河宽18m,规划河宽20m,拟建桥梁长26m,宽18m,采用2×13m预制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桥,下部墩台采用桩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与汪家河正交,桥板底标高3.40m。

排污管线采用牵引管形式过河,牵引管长130m,涉水点位于规划茶山浦河桩号K1+051处,规划河底高程-1.50m,管顶高程与规划河底高程之间的距离大于1.5m。

三、同意《报告》涉河影响评价

1.拟建桥梁的阻水百分小于8%,桥梁壅水高度在安全超高值的10%以内,满足《浙江省涉河桥梁水利技术规定》的要求。

2.拟建桥梁的设计梁底板高程为3.40m,大于河道20年一遇的设计洪水位2.74m,满足最小净空高度要求。

3.拟建桥梁实施后桥孔过水面积增大,不存在桥梁段缩窄现象,本工程的建设不影响河道的行洪能力及河势稳定。

4.拟建管线采用牵引管形式过河,不占用河道断面,不存在阻水情况,不会对河道的防洪排涝能力产生影响。

四、同意《报告》水域占补平衡评价

本工程占用现状水域面积30.91m2,通过对桥位处河道拓宽及新建上下游衔接过渡段,补偿水域面积154.13m2。本工程实施后,新增水域面积123.22m2,新增水域容积557.44m3,满足水域占补平衡要求。

五、同意《报告》对施工期的防洪评价

涉水点管线采用牵引管形式施工,且工作井不涉及河道的管理范围,施工期不会对河道的防洪排涝能力产生影响。

桥梁施工期围堰部分的防洪评价待施工方案编制后另行报批。

六、有关要求

1.本工程跨汛施工,你单位需制定应急度汛方案,施工期要无条件服从水利部门的防汛应急调度,确保河道的安全运行。

2.尽快编制围堰施工方案,完成围堰防洪影响评价并申报。

3.施工期间禁止在河坎堆物,严禁向河道排放生产生活污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阻水建筑物,确保行洪畅通。

4.施工期加强河道的沉降位移观测,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确保河道的安全运行。

5.做好新老护岸的衔接工作,以保证河道的安全运行。

6.工程建设期间,应接受新城管委会的监督检查,届时你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并参与验收。

(略) 水利局

2024年7月2日

附件:舟水许[2024]23号关于东荡田安置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涉河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pdf

(略) 新城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东荡田安置小区周 (略) 工程涉河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收悉。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本工程的建设完善了东荡田安置小区 (略) 网布局,提高 (略) 通行能力,改善了小区周边的交通环境,为居民出行和生产生活提供便利,为全面提高新城区域通行能力创造有利条件,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同意《报告》涉河内容

本工程 (略) (略) (略) 道路,涉河建筑物为桥梁和排污管线,涉及的河道为汪家河、倒桥头河、茶山浦河。

桥梁设置在现状汪家河桩号K0+156处,建桥处现状河宽18m,规划河宽20m,拟建桥梁长26m,宽18m,采用2×13m预制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桥,下部墩台采用桩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与汪家河正交,桥板底标高3.40m。

排污管线采用牵引管形式过河,牵引管长130m,涉水点位于规划茶山浦河桩号K1+051处,规划河底高程-1.50m,管顶高程与规划河底高程之间的距离大于1.5m。

三、同意《报告》涉河影响评价

1.拟建桥梁的阻水百分小于8%,桥梁壅水高度在安全超高值的10%以内,满足《浙江省涉河桥梁水利技术规定》的要求。

2.拟建桥梁的设计梁底板高程为3.40m,大于河道20年一遇的设计洪水位2.74m,满足最小净空高度要求。

3.拟建桥梁实施后桥孔过水面积增大,不存在桥梁段缩窄现象,本工程的建设不影响河道的行洪能力及河势稳定。

4.拟建管线采用牵引管形式过河,不占用河道断面,不存在阻水情况,不会对河道的防洪排涝能力产生影响。

四、同意《报告》水域占补平衡评价

本工程占用现状水域面积30.91m2,通过对桥位处河道拓宽及新建上下游衔接过渡段,补偿水域面积154.13m2。本工程实施后,新增水域面积123.22m2,新增水域容积557.44m3,满足水域占补平衡要求。

五、同意《报告》对施工期的防洪评价

涉水点管线采用牵引管形式施工,且工作井不涉及河道的管理范围,施工期不会对河道的防洪排涝能力产生影响。

桥梁施工期围堰部分的防洪评价待施工方案编制后另行报批。

六、有关要求

1.本工程跨汛施工,你单位需制定应急度汛方案,施工期要无条件服从水利部门的防汛应急调度,确保河道的安全运行。

2.尽快编制围堰施工方案,完成围堰防洪影响评价并申报。

3.施工期间禁止在河坎堆物,严禁向河道排放生产生活污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阻水建筑物,确保行洪畅通。

4.施工期加强河道的沉降位移观测,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确保河道的安全运行。

5.做好新老护岸的衔接工作,以保证河道的安全运行。

6.工程建设期间,应接受新城管委会的监督检查,届时你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并参与验收。

(略) 水利局

2024年7月2日

附件:舟水许[2024]23号关于东荡田安置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涉河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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