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环评批复文件予以注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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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环评批复文件予以注销的公告

我局于2021年8月10日批复《 (略) 兴 (略) 新建年产*只EPS泡沫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为安环审表〔2021〕5号。2024年6月14日,我 (略) 兴 (略) 《关于申 (略) 兴 (略) 新建年产*只EPS泡沫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略) 法制办公室撤回、撤销、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 (略) 兴 (略) 新建年产*只EPS泡沫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环审表〔2021〕5号)文件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定分局

2024年6月24日


我局于2021年8月10日批复《 (略) 兴 (略) 新建年产*只EPS泡沫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为安环审表〔2021〕5号。2024年6月14日,我 (略) 兴 (略) 《关于申 (略) 兴 (略) 新建年产*只EPS泡沫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略) 法制办公室撤回、撤销、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 (略) 兴 (略) 新建年产*只EPS泡沫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环审表〔2021〕5号)文件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定分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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