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板、饰面板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门板、饰面板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门板、饰面板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胶南 (略) 1718号 | |
建设单位: | 青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7月04日 至 2024年07月10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南 (略) 1718号,租赁 (略) 现有厂房进行扩建,占地及建筑面积132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4条模压门板生产线,1条饰面板生产线,新增生产设备与设施包括软化流水池1个、水性漆喷涂干燥线4条、模温机4台、空压机6台、热压机4台、晾板架1个、机械手系统2套等,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成品密度板*张/年、成品刨花板*张/年、浸胶纸*张/年、水性漆114吨/年、液压油0.68吨/年、导热油0.6吨/年、液化气203吨/年等。项目建成后年产门板*张、饰面板*张。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用水主要为过水工序用水,用于软化板材,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封闭,车间内设封闭喷漆室,喷漆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热压废气、干燥废气一并引入1套新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P3排放;燃液化气模温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尾气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P4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限值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滤渣、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20m2危废暂存间(依托在建项目),定期委托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水性漆废包装桶、水性漆渣等经鉴定后依法依规处置,鉴定结果出具前按危险废物管理;废浸胶纸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新建20m2工业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门板、饰面板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胶南 (略) 1718号 | |
建设单位: | 青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7月04日 至 2024年07月10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南 (略) 1718号,租赁 (略) 现有厂房进行扩建,占地及建筑面积132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4条模压门板生产线,1条饰面板生产线,新增生产设备与设施包括软化流水池1个、水性漆喷涂干燥线4条、模温机4台、空压机6台、热压机4台、晾板架1个、机械手系统2套等,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成品密度板*张/年、成品刨花板*张/年、浸胶纸*张/年、水性漆114吨/年、液压油0.68吨/年、导热油0.6吨/年、液化气203吨/年等。项目建成后年产门板*张、饰面板*张。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用水主要为过水工序用水,用于软化板材,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封闭,车间内设封闭喷漆室,喷漆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热压废气、干燥废气一并引入1套新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P3排放;燃液化气模温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尾气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P4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限值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滤渣、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20m2危废暂存间(依托在建项目),定期委托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水性漆废包装桶、水性漆渣等经鉴定后依法依规处置,鉴定结果出具前按危险废物管理;废浸胶纸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新建20m2工业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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