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0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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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0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年产80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皂户工 (略) 45号
建设单位: 青岛海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至 2024年07月10日
项目概况: 青岛海 (略) 拟租 (略) 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皂户工 (略) 45号青岛君明盛 (略) 院内的一处已建成厂房,用于建设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项目。厂区现状为已建成闲置厂房,包括生产车间1处、办公区1处。项目投资*元,厂房占地面积614m2,建筑面积1150 m2,设计年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80吨(其中壳寡糖50吨、海藻酸钾3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运营期内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酶解液在喷雾干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喷雾干燥设备自带的1套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处理;投料、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投料口、出料口上方设置的围挡式集气罩收集后汇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与喷雾干燥废气一起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15m排气筒排放标准值。 厂界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厂界监控浓度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部分蒸发,剩余进入滤渣和产品中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排入城阳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中三级标准要求,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2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滤渣、废硅藻土等一般工业固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内衬包装袋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操作管理,控制事故风险,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 (略) 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城 (略) 197号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年产80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皂户工 (略) 45号
建设单位: 青岛海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至 2024年07月10日
项目概况: 青岛海 (略) 拟租 (略) 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皂户工 (略) 45号青岛君明盛 (略) 院内的一处已建成厂房,用于建设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项目。厂区现状为已建成闲置厂房,包括生产车间1处、办公区1处。项目投资*元,厂房占地面积614m2,建筑面积1150 m2,设计年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80吨(其中壳寡糖50吨、海藻酸钾3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运营期内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酶解液在喷雾干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喷雾干燥设备自带的1套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处理;投料、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投料口、出料口上方设置的围挡式集气罩收集后汇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与喷雾干燥废气一起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15m排气筒排放标准值。 厂界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厂界监控浓度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部分蒸发,剩余进入滤渣和产品中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排入城阳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中三级标准要求,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2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滤渣、废硅藻土等一般工业固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内衬包装袋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操作管理,控制事故风险,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 (略) 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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